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结束 张庆伟出席

25.08.2018  11:02

  24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结束。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毕宝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以及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快递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转省政府研究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的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指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如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实现了良好开局。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省委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急需立法项目为重点,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动、督促指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紧紧围绕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作者: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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