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给村医上“两险”

28.11.2015  08:33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全国率先推出村医执业医疗责任保险和村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医年交300元保费,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患者,最高赔偿额度为20万元;村医遭受意外伤害,最高可获赔8万元。

  村医执业医疗责任保险,按每名村医计算,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按医疗事故等级赔偿,其中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二级医疗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限额7万元、四级医疗事故赔偿限额2万元;而村医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保险金额8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7.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0.5万元。

  据了解,村医与城镇医生不同,独立承担执业医疗风险。建立村医执业医疗责任保险,可降低村医执业医疗事故风险,化解医疗纠纷,解除广大村医后顾之忧。村医工作环境艰苦,出诊、巡诊过程中遭受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大,为村医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进一步完善村医保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