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册吸毒人员超7万 青少年占七成

19.08.2015  12:36

  8月18日,黑龙江省禁毒委员会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全省禁毒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会前,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接见了受到表彰的全国、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海涛,省政府秘书长李显刚参加了接见。

  黑龙江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孙永波参加接见和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抓好全省禁毒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中央、省委对禁毒工作重大决策的深刻用意,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历史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职业荣誉感;二是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的有利契机,突出重点难点,下功夫为禁毒工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禁毒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近三年来,黑龙江省各级禁毒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国家禁毒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禁毒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预防为先,以打开路”,严格履职尽责,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实行打击、预防、戒毒、管理多管齐下,全面加强禁毒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省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声势大、氛围浓,社会效果明显。2012年我省被评为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家禁毒办的表彰;2013年、2014年连续开展“禁毒龙江行”巡回宣传活动,受到国家禁毒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全禁毒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龙江禁毒网”,填补了省级禁毒部门没有官网的空白;“黑龙江禁毒”官方微博和“大爱无毒”个人微博分列全省政务微博、公务人员微博排行榜前茅,受到腾讯网的表彰;去年6月,省禁毒宣教中心被团中央和公安部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二是坚持露头就打和深挖毒源并重,侦查破案数和缴毒量迭创新高。2012年以来,全省破获毒品案件33471起,其中刑事案件7288起;破获千克、万克以上毒品案件105起;查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42224人;缴获毒品1777千克,同比上升554%。

  三是严格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全省非法种毒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是加强禁吸戒毒工作,查处涉毒违法力度明显增强。2012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吸毒等违法人员32542人,同比上升193%;新发现吸毒人员24321人,目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71027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7557人,同比上升516%;对全省1123名鸦片类吸毒人员逐一安置就业,全数录入相关信息,安置率为100%,居全国之首,受到国家禁毒办的好评。

  五是创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制,有效避免了一大批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危害社会。

  会议认为,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小气候”的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禁毒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当前全省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集中表现在:一是毒品案件持续上升。2012年至2014年与前3年相比,全省毒品刑事案件上升33.4%,千克万克以上毒品大案上升31.6%,缴获毒品上升554.7%。过去500克以上毒品大案非常少见,现在动辄几千克、几万克,有的一起制贩毒案件就缴获毒品近半吨。毒品综合发案上升幅度大,毒品大要案件上升幅度更大,还打掉了一批制毒工厂,这都是前所未有的。

  二是吸毒群体膨胀,毒品涉及面不断扩大。目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经突破7万,达71027人,占全省人口的1.86%,与2006年9068人相比,上升了623.4%,近三年每年新增吸毒人员高达1万人之多。现在吸毒群体中,除不法劣迹分子以外,企业老板、高管、农民、外出务工人、公职人员、政府官员、军警人员、演艺明星等人群步入吸毒行列,毒品扩散的面在不断加大,而且低龄化问题突出,青少年吸毒占比达70%以上,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是毒品危害凸显加剧。按国际通行的1:6测算,全省实有吸毒人员至少在36万人,还有大量隐性吸毒人员没有被发现,每年要耗费社会财富数达数十亿人民币,引发了大量治安和刑事案件,有的黑恶势力涉足毒品违法犯罪,更加重了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同时吸毒人员自杀、自残、行凶杀人、毒驾造成群死群伤等肇事肇祸问题频繁发生,引起了一定的恐慌,成为当前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

  四是诱发毒品问题因素增多,治理难度加大。全社会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认识明确,防范意识强,而对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则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认为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是毒品,无瘾无害,相反能带来最高的精神享受。所以,有的用毒品招待亲朋好友、拉拢关系、贿赂官员,造成“溜冰”成为时尚。从社会管理层面看,人财物大流动,为毒品流通提供了许多方便,特别是互联网和物流行业快速发展,通过网上和快递环节就可以就进行制毒、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使毒品犯罪网络化问题呈上升势头。还有的地方出现了“日租房”,又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2014年6月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下发以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省禁毒委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贯彻落实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禁毒办会同省禁毒委成员单位做了多方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年初以来,省委第92次常委会议和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禁毒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出了相应部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12号)。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全省禁毒工作主要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一是坚持以“常态化、全覆盖”为目标,加强禁毒综合教育预防工作;二是坚持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攻势;三是加强吸毒人员管理,着力遏制毒品需求;四是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预防和减少流入制毒、贩毒、吸毒等非法渠道;五是以“确保‘零产量’、扩大‘零种植’”为目标,加强禁种铲毒工作。

  黑龙江省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各市(地)、系统禁毒委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局长、禁毒支队长,我省出席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代表,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等400多人在会场参加了会议。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