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础养老金提至每人每月80元

18.11.2017  16:41

  记者从省人社厅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14.3%。这次提高标准,我省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约3.8亿元。该政策的实施,将使326.1万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我省现行缴费档次有12个,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府补贴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县级财政承担4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我省在这个基础上又提高到了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