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20.10.2019  15:07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省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群体,特别是确保对独居(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对象进行逐一兜底排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脱贫攻坚兜实兜牢底线,活动启动以来,已排查重点对象4.6万户、7.6万人。

  据介绍,该活动通过建立“主动发现、强制报告”机制,采取信息平台查、人力拉网查、发动群众查、部门监督查等“四查”措施,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靠驻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专(兼)职人员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并发动社会工作者、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进一步提升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此前省民政厅完善了困难群体低保认定办法,提出不得简单以残疾人就业办理工商登记作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据,应通过调查核实后以残疾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为标准。不得以通过信息核对等手段显示拥有机动车辆等情况的家庭就清退低保,“确保入户核查”,必须实地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后,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确保渐退期”,对于低保家庭残疾人扣除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根据收入情况分别给予不同期限的低保渐退期,增强就业稳定性。要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到四个100%。加强政策宣传,发放“明白卡”“流程图”,政策知晓率100%;健全村(居)干部委托、乡(镇)直接受理的二级受理机制,实现低保申请“零拒绝、零推诿”,申请受理率100%;实行首问负责制,入户人员负责收全相关佐证材料,让困难群众只跑一次,审核入户率100%;审批结果在县、乡镇(街道)公示栏或滚动屏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率100%。建立群众诉求“直通车”,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举报求助电话,广泛收集问题及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的线索。(杨洋李美时)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