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17.09.2015  15:43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向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以及有关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

  《通知》全面阐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思路,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以真实可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完善统计制度,创新统计方法,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服务水平,力求统计数据的准确、全面、可靠,做到依法统计、客观统计、真实统计。《通知》强调,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同时要积极探索统计优质服务的新途径,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二是深化改革,强化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积极创新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对新业态的统计监测。要求各级政府把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重点规划项目,注重新技术、新媒介在统计发布中的应用,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统计数据发布与使用。   

  三是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理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通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统计工作的职责,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向行业统计的转变,依法履行向统计部门报送或抄送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统计、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资料。要加强对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增强部门统计的统一性和科学性。《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和支持统计部门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定期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   

  四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统计、严格监督,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同时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干预对统计违法单位和当事人的查处。各级监察、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配合统计部门共同做好统计执法工作。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为政府统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配齐、配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重视和支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统计机构,不得非法撤并。   

  六是加强领导,为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关心统计部门基础建设,保证政府统计部门工作经费需要并列入财政预算。要将国务院部署的涉及国情国力的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机构、措施、经费和人员到位,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