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公告昨发布

30.08.2014  14:48

  生活报讯(记者 张洁) 记者29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开展2014年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53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76人(含项目生29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9人(含专门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计划40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48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76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09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退役士兵)。9月1日起网上报名,详见省人社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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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报考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招录后到有关院校进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招录部分涉及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牡丹江市公安局、黑河市公安局等。报考人员须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招考对象:

     报名流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我省自行招募的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9月1日8:30—9月3日17:00

     登录省人社厅公务员考试网提交申请和上传本人照片

     9月2日8:30—9月3日17:00 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9月2日8:30—9月4日17:00 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20日、21日笔试

     据悉,本次笔试考点全部设在哈市,9月20日、21日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教育入学考试。

     另外,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需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并退回所有费用,缴纳50%违约金。

     优先考虑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部队服务期间系特种兵或特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备注: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公务员队伍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事业单位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编辑:石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