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扎实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13.07.2015  11:32

      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围绕全省林业发展规划,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第一、依法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大力支持铁路、公路、水利、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在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方面加大了支持和服务力度,确定了“三个没有”的工作目标,即:没有一个建设项目因为我们自身工作原因影响正常使用林地;没有一个建设项目因为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不足影响使用林地;没有一个上报国家的使用林地项目未得到审核审批。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了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主动协调、特事特办、跟踪服务、提高效率等六项具体措施,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提前介入,开展外业调查,主动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占用征收林地问题,特事特办,千方百计解决,对上报国家审批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各项工程顺利开工建设。2015年上半年,省林业厅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80项,面积273.142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999.7742万元;上报国家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8项,面积730.0296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460.3496万元,实现了“三个没有”的目标。

      第二、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2015年上半年受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17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35份。积极服务基层,及时用省预留采伐限额解决了一些地方森林抚育、老龄过熟林采伐、灾害木清理和使用林地项目等林木采伐计划不足的问题。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全省地方林业“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待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报请省政府正式上报。

      第三、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全面完成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出7414起违法违规案件,破坏林地面积15862.2公顷,毁坏林木蓄积2711.7立方米。全省共处理1267人,收回林地2689.3公顷。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汇报工作情况。1月27日,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同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上报了《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肯定专项行动成果,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2月7、8日,省委书记王宪魁、副书记陈润儿分别在林业厅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3月17日,省长陆昊在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2014年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二是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省林业厅对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5月5日,省林业厅会同省森工总局,向省长陆昊和副省长吕维峰上报了《关于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问题整改意见的报告》,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以林业厅文件形式,将10起破坏林地典型案件通报全省,实行挂牌督办,目前,这10起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已经上报。经积极汇报起草,省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的通知》,为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上半年全省发生林业行政案件487起,查处462起,查处率为94.87%。没收非法所得12.44万元,罚款241.54万元,赔偿损失0.74万元,补征林业金费0.09万元,没收木材70.14立方米,收回林地26.42公顷,补种树木4.65万株,行政处罚45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