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对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培训

08.07.2015  11:21

  

  7月7日,省检察院就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培训。省院副检察长张中华出席了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由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郁主持。

  据了解,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等3个市院和龙江、泰来、建华、海林、东宁、东安、鸡东、密山、城子河等9个基层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参加了培训。

  在动员讲话中,张中华副检察长对我省本轮检察体制改革的背景、意义和难点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学习好、领会好改革精神,做到统一思想。要学深吃透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重要文件和各项要求,确保试点工作不偏离正确方向。二要摸清摸透本地区、本单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加强调研,重点组织开展对本院人员机构情况,办案情况,经费、债务、资产情况等方面的摸底调查,形成第一手资料,为本院开展改革研究、论证和部署工作提供翔实的情况参考。三要科学预判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未雨绸缪。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院实际,把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想深、想细、想实,认真研判,为更好地推进改革提供思路建议。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队伍稳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安排专人宣讲改革精神政策,解答干警关心、关注的问题,使干警正确理解和把握改革试点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积极参与到改革试点中来,确保改革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会上,省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杨成军就检察官员额如何配置、遴选委员会如何设置、检察官等级与行政职级的关系、如何完善检察组织机构、加强监督制约等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

  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侯海峰介绍了我省《关于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度设计情况,包括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对配套子方案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

  

  集中学习后,政治部干部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和计划财务装备处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又分别进行了专题辅导。各试点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就如何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子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