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这份机关党建‘答卷’,优秀!”

22.03.2022  16:54
  “2021年,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综合得分98.16分,综合评价档次为:好!”近日,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就省检察院2021年度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给予反馈。据了解,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已连续4年被评定为“好”,且成绩屡创新高。
 
  如何把党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党员干警心坎上?怎样破解党建业务“两层皮”,更好发挥引领保障作用……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以问题为导向,真抓实抓狠抓机关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面强化政治建检
    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研究贯彻措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案件。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省检察院以自我革命精神和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焦“四项任务”,靶向整治“六大顽瘴痼疾”,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重大成果。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后,省检察院迅速组织学习《意见》和省委出台的具体措施,制发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查摆问题务必认真客观,剖析原因务必坦诚深刻。”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上,省检察院班子和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支部为基础、党员为主体,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专题研讨学、支部组织学、党员主动学,通过构建符合实际的学习格局和“五学”模式,省检察院机关党员干警理论武装不断走深走实。   在抓好各层级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机关注重做好青年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工作。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依托开展“跟着总书记读好书”系列活动,利用微信群为离退休老党员打造“指尖上的学习平台”。   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优秀影视片,参加颂歌献给党文艺演出,举办书法绘画摄影展、主题征文比赛、诵读红色经典、重温入党誓词……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弘扬建党精神、汲取奋进力量。
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
    省检察院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党建情况汇报并做研究部署,机关党委、各支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通过推行“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制,党建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在工作中突出问题意识和效果指向,2021年,对各支部开展督导,当面反馈、督促整改4个方面30多个问题,对142名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培训,在办案专班建立3个临时党支部,4名个人、2个集体受到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表彰。   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社区管理、疫情防控……省检察院党组还支持鼓励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党支部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服务他人,提升自我,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2021年,先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司法少干扰才能更公正”,为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省检察院制作防止干预司法办公电话彩铃提示,推动“三个规定”进党校、进课堂,把防止干预司法的关口前移,全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189件。   教育整顿期间,先后召开“听身边故事、铸检察忠魂”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四问四创”活动,编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家属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使检察干警学有榜样、行有镜鉴。   2022年,省检察院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