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9.08.2017  17:53

      --委领导与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一对一”结对认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和作风整顿,黑龙江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省民委领导带头与在我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一对一”结对认亲,融洽感情,增进感情,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8月25日上午,从新疆来哈尔滨市经营烤串生意的库尔班江、阿卜杜依热木两个家庭应邀来到省民委,与他们新结识的2位亲戚见面交流。省民委刘明主任、张凯丰副主任分别与库尔班江、阿卜杜依热木的家庭代表签订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联系卡,并与两个家庭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刘明主任在座谈时说,黑龙江省各族群众敞开胸怀欢迎你们,通过“一对一”结对认亲,我们以后就是亲戚,黑龙江省民委就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家,今后要经常见面,加强联系,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及时反馈我们。少数民族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就是我们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努力的方向;让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就是衡量民族工作好与坏的标准。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实现“中化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贡献。

与委领导结亲家庭的代表在座谈时说,很高兴来到黑龙江,当地党和政府对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特别关心,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使我们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我家决定在哈尔滨长驻落户,扎下根来。平时有些小的困难自己能克服,实再解决不了的就找娘家(省民委)。刘明主任还详细寻问了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在租房、入学、营商环境、医疗、就业等方面是否存在困难,针对座谈中大家提出的新问题,当即布置省民委政法处进一步摸清情况,梳理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吉林省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党委书记叶尔江·朱安汉及工作组成员,省民委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