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相关部门联手清理金融积案 打击逃废银行债务

15.05.2015  16:16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侯铁男讲话。


黑龙江银监局副局长刘晓辉讲话。


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宝峰介绍合作备忘录签署背景。


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成宝华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5月15日,省法院会同省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全省清理金融积案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诚信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省法院立案一庭、民二庭、刑二庭负责人,省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在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出席主会场会议。全省各中、基层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各银监分局、全省各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在视频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举行了《关于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和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合作备忘录》由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侯铁男,省银监局副局长刘晓辉,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宝峰共同签署,主要内容为:一是省法院、省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共同建立工作沟通机制,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固定处级以上级别联络人,定期通报情况,协调重大案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全省法院担负起保护国家金融债权的主要职责,主动依靠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强制执行措施,运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严厉打击借各种名义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上级法院应监督、指导、协调辖区法院,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大案、要案的监督指导力度。三是省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协调各商业银行,推进建立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联合各会员商业银行共同执行法院信用惩戒决定,监督、规范各商业银行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工作。哈尔滨中院、齐齐哈尔中院、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分别发言。

        省银监局副局长刘晓辉介绍了省银监局组织开展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清查工作、逃废债贷款监管检查工作、从业人员管理等项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全省银行业和监管部门抓住时机,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清积、打逃专项活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继续深入开展“两加强、两遏制”现场检查和查处工作,通过多方协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金融案件处置畅通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逃废、悬空银行贷款行为,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和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清理金融积案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对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法院已清理银行业协会移交案件224件,执行到位金额6亿多元,同时综合采取强制、惩戒等措施,对包括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在内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罚款14次、拘留1651次、限制出入境170人次,限制高消费131次,纳入失信黑名单2376人次,通过诚信龙江网发布212件失信信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80余件,形成了强大的威慑。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级法院将紧密结合“法治龙江”、“诚信龙江”建设任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网络查控机制建设为依托,穷尽执行措施,重点加大信用惩戒和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逐案解决剩余金融积案,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目前,省法院与省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合作备忘录》和《联合制裁“失信被执行人”管理办法》等文件,已经建立起规范顺畅的长效机制。全省法院与各金融机构将按照“步调一致、联合制裁、共同遵守、信息共享”的原则,及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联合采取停止开设新账户,停止办理新的贷款授信,停止办理信用证、承兑、贴现,限制其银行账户的结算与取现等7项金融制裁措施,同时在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滚动曝光上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让逃废银行债务的“老赖”无处隐匿财产,推动全省金融环境持续改善。

        省内外多家媒体出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