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各界为省法院法律风险告知书“打call”
日前,省法院制作了《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告知50项法律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提示应对矛盾纠纷的处理方法,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以更好地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复工复产、正常经营。
《法律风险告知书》发布以来,绥化两级法院通过新闻宣传、网络推送、上门走访等方式,深入全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精准持久宣传,得到了绥化各界人士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全国人大代表、向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向秋:省法院出台的《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为复产复工后企业的高效运转和预判风险提供了法律指引,真的给企业生产经营吃下了“定心丸”。省院出台的50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与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密切相关。昨天,海伦法院马亮院长通过微信给我发来了《风险告知书》的具体内容,又给我打电话进行解释说明,今天又深入企业面对面的答疑解惑,使我真正感受到了龙江三级法院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关心、爱护和帮助,是实实在在地为我们民营企业经营排忧解难,为我们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省人大代表、中共庆安县委书记李立新:《法律风险告知书》是当前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法院立足本职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实在在举措,是企业战胜疫情走出困境的一剂强心针,是强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力保障,也是确保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助推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能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如此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难能可贵,为助力企业妥善应对疫情、防范经营风险,想在细处、落在实处。充分体现了黑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时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防控社会风险的重要作用。我作为一名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有力举措坚决支持,并为之点赞!
省人大代表、黑龙江远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荣:省法院的《法律风险告知书》是从维护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复工复产企业经营用工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实际考虑出台的,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对企业的法律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筑牢了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纠纷防护网。希望省法院加大宣传,狠抓落实,确保全省各级法院能够按照《告知书》的精神采取科学有效方式保障办案质量,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全省各级法院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能够以灵活方式做好便捷司法服务,确保疫期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经营依法有序开展,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重振信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双胜利。
省人大代表 黑龙江中桂制药董事长张树乘:省法院发布《告知书》,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企业经营者,倍感贴心和温暖。《告知书》阐述了50条法律风险、提示如何应对和相应的法律依据,使被很多问题困扰许久的我,豁然开朗。黑龙江高院推出的《告知书》,既是一次深刻的普法,也在关键时刻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家和经营团队的法治理念,从规避法律风险角度助力企业高速高质量发展。认真研读《告知书》后,我的企业会从供应商洽谈、客户供货、合同特殊条款约定、防控物资购买、员工关系处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延期等事项逐项参照《告知书》内容一一落实。
省人大代表、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秦洪波:省法院出台《告知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助于企业防范疫情期间的法律风险,措施具体,操作性强。我公司将在签订合同、客户供货、防控物资采购及员工管理等方面逐条参照告知书落实,我们为省法院的做法点赞。
省人大代表 、肇东市金威假日酒店经理 钱德英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发布《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该告知书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告知50项法律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进一步落实了司法维稳主体责任,为重大工作开展做好法律解读,有效助力社会经济发展。希望我省各级法院能够按照这五十条指引采取科学有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办案质量,维护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复工复产企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疫期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经营依法有序开展,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重振信心,持续为龙江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精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省人大代表 、黑龙江裕村香米业有限公司 经理 邢茂云 《法律风险告知书》的五十条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复工复产企业经营用工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出台的,特别及时,高效,具有良好的操作性,为企业的法律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