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监管局“组合拳”为企业降本增效

26.06.2016  22:45

  黑龙江日报讯(张焕义 记者马云霄)自2016年2月15日起,绥芬河、东宁、虎林、密山口岸设施维护费标准降低了,进出口货物收费由5元/吨降为3元/吨,这一举措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0万元。

  今年以来,省物价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为企业降低成本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降成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期还印发了《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7年)》,组织全省物价系统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将陆续打出政策措施“组合拳”,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取得更多实效。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物价监管局及时启动煤电价格联动。自今年1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3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73亿元。明确利用烘干塔对农产品烘干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减轻了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户电费负担。积极配合省工信委等有关部门扩大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支持我省更多符合国家政策的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按目前已签订合同的直接交易电量测算,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1.88亿元。

  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年初以来,省物价监管局取消了东宁海关监管仓库服务费,降低了口岸设施维护费标准,同时积极协调检验检疫和海关部门降低了进口木材境外预检费、海关系统报关单预录入服务费标准,对汽车车辆消毒时不另行收取轮胎消毒费,取消了电子口岸QP安装费,每年可减轻外贸进出口企业负担2000余万元。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省物价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自今年6月1日起降低住房以外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000万元左右。降低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取消铁路专用线服务费,可减轻企业负担1400多万元。

  省物价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反映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价费问题,各级物价部门将迅速受理、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我省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