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示范县与“省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统计平台”工作对接与数据上报的通知

04.11.2015  18:55

                                   黑商函【2015】672号


 
各示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有关加强信息管理的要求,为督促项目承办企业及时与省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统计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进行链接,按时上报相关数据,现就具体要求内容通知如下:
一、由商务厅监督管理,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科软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成立黑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数据统计中心(以下简称省数据中心),承担该项工作。原“万村千乡”信息办主任孟超担任省数据统计中心主任,全权负责与各试点县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数据统计工作对接。
二、省信息平台免费为各试点县提供基础信息、配送网络、农村服务网点等信息填报和电商交易、物流配送等实时信息的采集功能,各试点县督促项目承建企业在10月1日前实现与平台对接,并按要求提供交易信息和活动信息,包括每日交易品类、品名、时间、价格、数量等,省数采集据中心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
三、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信息和活动信息。若在省信息平台提供的“绿农网”、“县域商城”、“一店通”等电商平台上下电子订单或进行交易的可将信息直接导入省平台;若在淘宝、京东等其他电商平台进行交易,可通过省信息统计平台提供的“订单一键导入程序”或标准接口,将信息导入省平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电商交易数据人工报送。
四、各试点县商务局或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主管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省信息统计平台与项目承建企业的数据统计协调工作,将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于8月25日前通过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报省商务厅和省数据中心。
五、省数据中心为各示范县项目承建企业提供数据统计人员的省平台使用操作培训工作。省信息平台域名为: http://www.dsjnc.cn
 
 
 
联系人:孟超   18645094095
        雍雪   13654509890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