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精神疾病防治情况调查:心灵苦海渴望阳光

23.07.2014  12:17

  

图为五大连池市朝阳乡边河村一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患者(右)和父亲在一起。

  记者 程瑶

  今年5月,我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龙镇初晓村一名精神病患者突然发病殴打家人,接到报案前来出警的一名辅警在处置过程中不幸被精神病患刀刺身亡,一台警车也被纵火烧毁。此时,我国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正式实施整整一年。面对全国各地精神病患者伤人杀人事件仍屡屡发生,人们不禁要问:到底谁该为这些不幸“埋单”?又是什么原因阻碍了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有效治疗和管理?为此,记者前往省内部分地市,走近精神疾患的家庭和精神科医务工作者,在他们的经历和叙述中寻找问题的答案。

     沉重的负担

  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贫困率约占50%,贫困家庭负担不起患者长期医疗费用

  五大连池市朝阳乡朝阳村共有270户人家,因为过去喝的浅层水水质问题,村里45岁以上的人不少都患有大骨节病,今年59岁的张朋岭也是其中之一。正午,透过张朋岭家破旧泥草房上已经倾斜的窗子,记者看到背已成弯弓形的张朋岭正帮着蓬头垢面的妻子和面。已经17岁的儿子蹲在地上摆弄着刚出生的小猫,不时冒出几句话,发音却是含混不清。看到记者进门,张朋岭的儿子慌忙跑出门口,躲在门框后不时偷偷向屋内张望。

  指着院外早已空荡荡的羊圈,张朋岭叹着气说,要不是自己也得了病,实在干不了活,日子也不会过成这样。东北汉子的朴实让他把所有的错都归于自己。全然不提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和癫痫的儿子给这个家带来了怎样的负担。

  “儿子什么时候发病的?”

  “学前班,一天突然抽过去了,老师吓坏了,到医院一检查发现脑袋里有钙化点。医生说是癫痫。”

  “现在儿子病怎么样了?”

  “去不少地方看过,都说去不了根儿。之前在北京邮了一种药,吃上就见好,不吃就抽。可那药一个月3000多元,我供不起,挺对不起孩子。”

  三年前,村里给全家人办了低保,虽然补助标准涨了两次,全家一年低保金也才1万多元,勉强维持温饱。

  据调查,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全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其中我省约有38万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出院后1年不用药复发率达85%,而我省重性精神病人的贫困率约占50%。

  作为收费相对低廉的精神专科医院,省第三医院住院病人平均每月的费用在4000元左右,收费最低的长年在院的病人费用也要25000元。如果是在省内其他地市医院或是一些综合性医院,费用要远超于此。“精神疾病不是打个针开个刀就能好,都需要常年治疗。虽然现在新农合的覆盖率已基本达到100%,但住院报销比例是50%,自费的部分不少家庭还是负担不起。”朝阳乡党委书记李乃勋告诉记者,因为精神病人带来的负担太沉重,不治疗但还能一直管着病人的人家已属不易,还有一些人家实在不堪重负,就放任病患离家出走,流浪社会,成为公共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缺失的“缓冲带”

  没有完善的社区康复体系,患者在院外得不到有效管理

  记者了解到,精神障碍是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的损害。现行的国际疾病诊断将精神障碍分为十大类,近400种。病因往往不明,治疗主要是做对症的控制。“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都那么可怕,目前我国认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等6种。即便是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也分为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三个阶段。急性期主要在医院治疗,巩固期可以在康复机构,维持期则大多可回到社区。但是目前,由于在医院和家庭之间缺少康复机构这样一个过渡的‘缓冲带’,造成不少本该出院的患者却始终滞留在医院里。”省第三医院精神科治疗区主任陶占岐说。

  省第三医院精神科目前有床位500张,但病人排队等床入院的情况还经常发生。该院精神科疗养七病区的钱护士长介绍说,病情已经相对稳定的患者会从治疗区转到疗养区,她所在的疗养七区正常应有48个床位,现在却住了55人。“最长的患者已经在这住10多年了,其实她病情已经很稳定,可以回家,可因为以前的狂躁表现让家人心有余悸,她本人也愿意留在这里,就住了这么多年。”

  记者了解到,只进不出是不少精神专科医院面临的共同问题。患者出不了院,回不了家。除了少部分是确实没有家属外,家属和患者本人担心病情反复是最主要的原因。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极度痛苦,却难以言表,缺乏专业知识的家人很多时候只能干着急。还有更多的家属担心患者回家后会再“犯病”,而患者本人则不知该如何找回脱节已久的正常生活、面对曾被折磨和伤害的亲人,索性留在医院里。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体系,就让患者在院外得到有效管理,并通过康复训练逐步恢复生活技能、社会技能,并让家属切实看到病情的好转和稳定,打消疑虑。这样的“缓冲带”,亟待建立。

     艰难的回归

  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不易,社会接受更难

  刚刚24岁的肇东尚家镇人刘明(化名)三年前离家打工时还是个很正常的孩子,虽然性格有些内向,但干活勤快,肯吃苦。去年4月,刘明突然回到了村里。每次父母问他原因他都或是默不作声,或是大吼父母不要乱问。这让父母特别诧异。“我家孩子一直很孝顺,从来没跟我们顶过嘴,更没有每天呆在自己屋不出来。”刘明的母亲说,半个月后,母亲做饭时忍不住再问他出了什么事时,他居然突然从屋里冲了出来,不由分说夺过母亲手里的锅铲就是一阵乱打,随后就冲出家门。直到这时,老人才意识到孩子出了问题,乡亲们帮着老两口把孩子绑到医院。

  经过医生诊查,刘明因在外打工受到排挤,长期压抑患上了精神疾病。因为是初次发病,病情不重,住院治疗后很快好转。今年春节后,病情稳定的刘明经过父母同意再次和同乡一起到绥化打工,可没想到两个月后因为同乡不小心说出了他曾患精神疾病,被老板无故开除。受了刺激的刘明再次发病,且更加严重。这次刘明出院后,父母再也不敢掉以轻心,每天都带着他下地干活,说话也是小心翼翼。“我们在时能照顾他,可我们没了怎么办?这孩子还没成家呢,得了这病,谁肯跟他?老了谁来照顾?”说到刘明的未来,他的母亲红了眼圈。

  对精神障碍患者而言,回归家庭不易,让社会接受更难。“想上学,要出示医生开的可以继续上学的证明。想求职,却往往受到歧视。想结婚,则更是难上加难,甚至有一些地方法院对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的案件,视其为《婚姻法》认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判其婚姻无效。这对已经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极其不公平。”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长表示,虽然《精神卫生法》明确保护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等合法权益,然而想消除社会的歧视和人们的偏见,却并非法律出台就能解决。建立起健全的精神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系统,不仅需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从经费、场地、设备等方面加强投入,需要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密切配合与协调,更要有公卫医师、社区护士、专业社工师、康复治疗师等不同专业人力资源的补充以及服务团队配合。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