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07.08.2018  17:23

  记者6日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6日15时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悉,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水利厅将坚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密切关注天气、雨水情况变化,继续抓好关键时期防汛各项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前期受强降雨影响的地区充分利用有利天气形势,积极组织抗灾自救和灾后重建,迅速恢复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中小水库、山洪易发区、中小河流等重点部位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度汛隐患。(作者:李刚 贾红路)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