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做好呼兰河流域防洪工作

26.07.2018  01:15

  2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伊春、绥化、黑河、哈尔滨、齐齐哈尔市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农垦总局和省森工总局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迅速做好呼兰河流域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在岗值守。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上岗到位,提前安排防范工作。一旦发生汛情、灾情,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继续加强水情预报工作。各地要严密监视汛情发展态势,水文部门要24小时不间断监测水情,加密条件洪水预报,及时进行分析,做好科学预判,准确判断洪峰水位、到达时间以及洪水退到保证水位、警戒水位的时间,为抗洪抢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力度。伊春市、绥化市、黑河市、哈尔滨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要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沿江辖区开展检查指导。组织当地防汛及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农田内涝排水工作,加强巡堤查险,科学调度水库,落实险工弱段、重点部位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溃堤溃坝。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各地要按照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等预案,提前对危险区人员进行疏导和疏散,并加强避险群众的安置和管理,防止在险情尚未完全解除情况下擅自返回。加强对涉河施工作业人员和沿河群众及旅游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群众防汛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醒行人和车辆,在行洪期间,不要在河道、沟道穿越、逗留,以免发生危险。造成的伤亡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巡查除险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防守力量,强化险工险段、薄弱堤段的重点防守。对确定的险工弱段和薄弱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应急抢险预案和灾害防范措施,坚持24小时巡堤查险,保证夜间照明,发现险情,迅速组织抢护加固,避免堤防发生溃口等重大险情。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变化,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相关信息。要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查频次,确保险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重大突发性水灾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发生后要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省防指办公室,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谎报、瞒报现象。(记者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