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11个处室、61名干警在目标管理中受表彰

15.02.2015  16:06

 

2月15日上午,省院11个集体和61名干警受到表彰,省院领导为他们颁发了获奖证书。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省院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省院对在2014年度目标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上,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郁宣读了表彰决定,省院民行处、干部处、办公室等9个处室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检务督察处、监所处受到嘉奖,61名干警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在讲话中代表院党组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干警表示祝贺,并向省院机关全体干警、离退休老同志和家属表示节日的问候。同时,对全院干警的辛勤工作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说,过去一年来,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各项工作不断取得优异成绩。

 

展望新的一年,徐明检察长指出,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全省“两会”,都对新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院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领导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表率示范作用,确保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徐明检察长强调,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定理想,把握方向,认清使命,强化能力,提高素质。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底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坚持以检察改革为重点,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把深化改革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把改革作为加强检察工作的推动力,实现相互借力,相互促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徐明检察长要求,省院机关要切实挥出全省检察机关领导核心的“领头羊”作用。正视机关建设中的问题,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必须苦练内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弘扬省院机关精神,给全省做表率。

 

会上,省院分管领导向徐明检察长呈交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分管院领导呈交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车承军主持会议。省院领导闫世斌、张中华、马曼秋、徐军、李力、邹鹏、董金山、杜学毅、沙莎、李剑出席表彰会,省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