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28日开始

27.10.2016  15:11

  记者26日从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将于10月28日开始,11月21日截止。今年我省共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考生等10项照顾条件,详情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 zk. hl.cn)查询。

  以下三类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按时并按不同照顾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具体的申请办法和流程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为准。我省除了以上照顾政策外,目前并无其他高考照顾政策,考生家长要谨防受骗。(作者:衣春翔)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