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3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19.11.2014  16:17

2014年10月30日

  10月26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黑龙江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2个组对3个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2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39份,回收有效问卷638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个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3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黑龙江省结合实际,就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个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黑龙江省3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3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597以下;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517以下(详见表2)。

   表2 黑龙江省3个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黑龙江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7项指标,共34项指标。核查结果:3个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至91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黑龙江省3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黑龙江省对3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黑龙江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个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黑龙江省3个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此次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3个区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

   (一)统筹规划,优先发展义务教育

  3个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整体推进区域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振兴本地各项事业的奠基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找准基本定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作为实施全市“北跃”战略的核心区域,建区十年来,牢牢把握住“以水定城、科技兴城”的发展定位,面对从大农村向大城市转型的实际,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培育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的基础性工程。大兴安岭新林区、伊春市红星区面对林业经济趋缓、原有教育底子薄、管理体制和自然条件困难多等现实,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极北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复兴的全局性和先导性工程。二是明确发展思路。3个区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部署,清晰把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要求,明确了“补齐短板、加强基础、均衡资源、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总体思路,制定了“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将提供均等、公平、优质教育作为发展目标。三是科学规划部署。按照区域发展整体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及变化趋势预测,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合理安排中小学网点布局,做好农村小规模校点整合重组和城区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以满足服务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四是落实政府行为。3个区均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责任,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一把手工程,努力实现“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资源优先保障”,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一线指挥,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构建党政统领、教育为主、部门支持、各级联动的推进机制,以及社会全面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过程督导、责任督学、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有效发挥了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保障了各项既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加大投入,提档升级办学条件

  近十年来,3个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把握住“两基”巩固提高、双高普九、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几个重大发展机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坚持“抬高底部、雪中送炭”,一步一个台阶,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加大学校硬件标准化建设力度。3个区努力践行“依法为教育投入”、“优先为教育投入”的政府职责,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哈尔滨市松北区建区伊始,就注重做好学校建设规划,强调“50年资源够、空间足、不落后”的标准,预留了44块177万平方米的教育用地。近几年争取上级资金1.17亿元,本级财政投入1.03亿元,新建学校13所,改扩建学校5所,占现有义务教育学校的90%,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最近两年,又投入2700多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的补充。大兴安岭新林区政企共投,保证了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育支出中,财政拨款所占比例均在98%以上。近三年,投入了1700万元用于学校办学条件的提档升级。伊春市红星区尽管只有两所学校,近年来,又投入了322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充更新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目前3个区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学校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哈尔滨市松北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教学点的信息化建设,投入500万元购置电子白板、液晶投影、实物展台等补充农村学校,投入3.9万元设立学科网络交流群,开辟“UC”网络研修平台,投入200万元购置视频教研会议系统,开展教师网络研修和城乡交流。大兴安岭新林区、伊春市红星区均购置了现代化电教设备,新建和配套计算机教室,实现了光纤入校。目前,3个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校校通”和以电子白板为主的“班班通”,在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学校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

   (三)狠抓素质,全面优化教师队伍

  3个区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强化多种培训,促进专业发展,完善考核机制,落实政策待遇,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哈尔滨市松北区开展了“我的师德观大讨论”、“双十佳”教师评选和“强本领,铸师魂,争先优、创品牌”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兴安岭新林区制定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修身立德”、“爱生、敬业、创新”等主题师德建设活动,并进行年度考评。伊春市红星区开展了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评和“立师德、正师风、树形象”等主题实践活动。3个区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显著提高了师德水平,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是完善教师补充、聘任机制。哈尔滨市松北区注重引进名优骨干教师、选聘高学历毕业生,近年来,新增优秀教师100余名。严格制定并执行各岗位的选拔和任用制度,实施了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新教师准入制、教师资格认定制等,促进了校长和教师的岗位交流。大兴安岭新林区完善了校长和教师的培训、选拔、任免体系。2013年对130余名富余教师进行了稳妥的转岗安置。伊春市红星区建立了“高校选拔、外地引进”的教师招聘制度,在教师缺少编制、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下,2011-2012年连续两年,为中小学先后招聘了1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3个区校长、教师队伍目前基本完成了重组优化,有效地化解了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

  三是强化教师培训。哈尔滨市松北区进一步完善了教师培训相关工作制度,区政府设置了专项资金,以“研培活动”为主体,以“科研课题”和“校本研修”为两翼,通过学区联校课题、联片教研等方式,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资源,广泛开展科研引领下的教师培训,目前全区骨干教师已占36.8%。大兴安岭新林区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分层次的培训计划和机制,三年来,投入100多万元,共组织15名校长赴上海、天津等地挂职培训学习,组织340名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培训学习。同时,在区内建立了中小学校长研修共同体。伊春市红星区安排了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资金数量“不封顶”,为教师多样化的培训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参加各级培训,涌现出一批年轻的教育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

   (四)公平普惠,关爱帮扶特殊群体

  3个区根据本地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切实执行相关规定政策,建立了特殊群体的关爱体系。建立了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不断加大家庭教育支持力度,组成以学校党支部、团队、班级等组织为主的关爱特殊群体成长服务网络和特殊群体帮扶资助机制,优化特殊群体学习成长环境。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哈尔滨市松北区坚持平等入学、同城待遇,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多渠道投入近30万元,对所有贫困儿童进行资助。

   (五)注重内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个区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一手抓办学条件改善,一手抓学校内涵建设,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首,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着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优质、公平、和谐,形成了教书有质量、育人有环境、特色有创新的义务教育发展新格局。

  一是注重学校德育。哈尔滨市松北区积极探索德育课程化,加强文化育人、主题实践活动育人,以“我的中国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工程行动计划。大兴安岭新林区形成了党政群齐抓共管,政府、学校、社会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课程改革。3个区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生命线,以开齐、开足、开好三级课程为底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办学模式和办学风格。在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坚持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等社团活动,保证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按照省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广泛开展了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大兴安岭新林区建立了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开设了版画、木艺、管乐等20多个专业,对全区中小学生集中进行综合实践教育,通过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丰富了活动内容,更加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三是打造校园文化。3个区注重打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地方文化、适合学生发展、寓教于乐的教书育人校园文化。哈尔滨市松北区以“合力育人”工程实施方案为牵引,以教育内容“四整合”、“四育人”长效机制为主要载体,突出每一个学校的特色,构建了丰富多彩的、贴近生活的校园文化。一些学校楼廊文化独具特色,让每一个角落、每一面墙壁说话,凸显了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大兴安岭新林区、伊春市红星区结合林区特点,传承和弘扬林区的优良传统,不断拓宽校园文化领域,在打造校园德育文化的基础上,注入多种具有浓郁林区特色的生物科学和生态元素,为林区的孩子开辟了更新、更广阔的教育时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区个别年份教育经费投入未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经费第一个增长有两年未达标,尽管已补拨大部分欠拨资金,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对于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满足内涵发展的需求,还存在一些经费的缺口。

  二是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对照省定标准,3个区部分学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尚有缺口,有的仪器设备和图书陈旧,有的学校没有标准的运动场,有的信息化教学设备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哈尔滨市松北区在生均教育仪器设备、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等单项指标上校际差距较大。

  三是教师队伍仍存在结构性矛盾。3个区部分学校教师的学科、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和师生比结构不合理,有的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不足,有的农村学校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及专业化水平与主城区学校仍存在差距。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交流制度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尽管全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照备忘录及国家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要求,仍存在很大差距。黑龙江省及各市、县(市、区)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对策,部署加以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律、政策要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保障国家有关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投入政策的落实。针对地处高寒、学校运转成本较高的实际,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学校需求,并坚持雪中送炭,资金和项目要重点倾斜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林区学校;在补齐义务教育学校硬件缺口的同时,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为进一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硬件条件的配置标准。要在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校舍、条件装备、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标准,坚持以服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县一策,补齐短板,抬高底部,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学校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尽快达到省级标准。

  三是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补充、调整等方式,努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创新多种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性,注重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建设合理的教师梯队。要大力推广多种联盟办学模式,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校长、教师的校际交流,形成区域内的校长、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快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步伐。各级政府要认真领会国家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相关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存在的不足,加大统筹力度,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扎实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的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黑龙江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