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督导检查有的放矢 黑龙江省检察院就如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组织培训

16.04.2019  17:42
  “对下督导检查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思考回来,为省院专项决策和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准确参考。”4月15日,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培训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步延胜主持会议,并对督导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据了解,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党检察院党组工作安排,由院领导带队,抽调各部门精兵强将,分赴各市(分)院、基层院,对专项斗争开展专项督查。为让督导检查工作有的放矢,标准统一,在督导检查组下基层前,组织了此次培训。
  “各督导检察组,一是认真填写督导检查内容,二是注意工作方法,三是压实落靠责任,四是做好分析汇总,五是加强沟通联系。” 在培训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对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注意的事项提出要求。
  随后,在培训中,针对涉及到的检查内容,省检察院办公室、宣传处、公诉一处、刑事执行检察处、控告申诉处、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管处等相关人员解读了本部门督导检查备检材料质量标准和检查情况表填写方法,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传授了检查的方式方法,统一了检查的标准。
  “当前,要把做好迎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待,充分认识督导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步延胜副检察长代表省院党组对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强调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决策部署,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体督导组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督导文件和资料,吃透文件精神,搞好工作分工。组内部门正副职要担负起组内工作,包括安排行程、检查重点工作、案件评查、材料起草等,作为组长的参谋助手。工作内容上各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可以合并检查,提高工作质效。工作中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反馈到扫黑办,由扫黑办拿出意见反馈各督导组统一质量标准。检查内容要全面,所有提出的内容原则上要全面落实,不能遗漏。要把“两个清零”、“破网打伞”、“违法财产处置”等问题,包括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作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三要严格办案纪律。全体督导人员要集体行动,避免访亲会友,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保密制度,相关资料在督导后交扫黑办收回;四要高质量完成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督导工作成果体现在工作报告上。各督导组要认真检查各地区问题,真实反映情况,形成高质量、有参考意义的督导检查报告,转省院扫黑办汇总,不辜负省院党组的重托和信任,为省院专项决策和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准确参与。
  省院领导郭霞、李延旭、王金力、侯海峰、李道申及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