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3个市属行政区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

13.11.2014  11:53

  本报讯(记者曹曦)10月26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哈尔滨市松北区、伊春市红星区、大兴安岭新林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期间,随机抽查了12所学校,其中小学6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核查了相关数据,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了12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发放公众对本地义务教育满意度调查问卷639份,回收有效问卷638份。
  督导检查后,国检组向省政府进行了意见反馈。国检组认为,此次接受督导检查的3个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了本省办学基本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无“一票否决”项目。
  在对省政府的意见反馈中,国检组对黑龙江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果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做到了统筹规划,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定位找的准,发展思路明确,规划部署科学,政府行为落实,督导作用发挥得好。二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提档升级,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三是教师队伍得到全面优化。四是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注重公平普惠。五是教育质量同步提升。
  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加经费投入。要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连续保持“三个增长”,要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造薄弱学校,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注重教学点建设。二是要加大改革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均衡发展的教师结构性矛盾问题。加大办学模式改革力度,通过全面推广学区制、集团化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等一系列有效做法,着力解决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义务教育均衡问题。三是要强化政府行为。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进一步提高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加大统筹力度,科学制定实现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扭转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