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强力攻坚推动 严厉督导落实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黑恶线索移交清零、2018年受理案件起诉清零”成效明显

20.05.2019  20:34

    “坚决打赢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集中督导、集中起诉’为重点内容的一系列推进工作。4月1日至5月18日,百日攻坚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黑恶犯罪96件,批准逮捕117件341人;下发纠正违法18份,制发检察建议83份,追捕、追诉漏犯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35条44人,监委立案13人,提起公诉2人。”5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阶段性成果。
  为贯彻黑龙江省委第80次常委会和张庆伟书记视察省扫黑办时的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议要求,省检察院党组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细化方案措施, 强化组织推进。省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广泛调研基础上,4月15日制定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下称《“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黑恶线索移交清零、2018年受理案件起诉清零”的检察工作目标。   为抓好工作落实,5月7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督导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动员部署中强调了 “必须提高站位、责任再压实,坚持依法严惩、质效再提升,聚力突破重点、攻坚再迈进,聚焦综合治理、合力再加强,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再发力” 的工作要求。
  会上,明确了提升线索摸排质效、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参与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迎接中央督导检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等七项重点任务。就落实《“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好迎接中央督导检查工作做了专题解读,提出了严格落实三级院层级负责制、公检法协调研商机制、线索摸排研判制度、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保护伞”发现移送反馈机制、统筹推进机制、案例指引机制、备案通报机制以及释法说理、制发检察建议、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控案件退补率等十二项工作要求。
  省检察院注重工作质效,通过严厉的督导检查攻坚重点问题。4月16日至23日,省检察院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由院领导带队,对全省16个市(分)院、31个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4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围绕督导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题听取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对各督导组原汁原味反馈问题,各地要主动认领逐一核查整改。目前各地能够立行立改的工作已经整改完毕,需要建章立制、长期整改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月13日至5月24日,省检察院又组织由省院领导带队、抽调各地业务骨干组成四个督导推进组,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环节正在办理黑恶案件的14个市(分)院及所属基层院进行逐地逐案研商会诊,把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积案清零”目标。   5月1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亲临佳木斯市检察院督导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就在办重大案件提出督导指导意见。
  省检察院督导推进组对全省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过滤把关,重点对涉黑涉恶案件把关定性、下步工作方向提出指导意见。截止5月17日,省检察院督导推进组已经基本完成在办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推进工作。
  5月13日至17日,全省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向黑恶犯罪发动凌厉攻势,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及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间借贷、“套路贷”、校园周边环境等行业领域的22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   “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坚持法定标准,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又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乔洪翔介绍,在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补足工作短板,确保案件质效。
  省检察院注重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建设。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各地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破网打伞、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检察院以解决问题为工作导向,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目前,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于2019年5月15日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核查“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双背书”工作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导意见》等两个工作文件,规范各地执行 “双背书”工作制度,强化提高介入侦查工作质效。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部正在就线索移送跟踪反馈、举报线索串并分析、制发检察建议等内容制定指导意见,规范各地破网打伞、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针对督导检查发现检察干警业务能力与司法办案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问题,坚持“问计于需”原则,省检察院重点围绕黑社会恶势力案件法律适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证据审查及出庭公诉、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等内容制定了专项斗争系列视频专题培训计划,分别于4月4日、5月5日组织开展了题为《“套路贷”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践认定标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读》等两期专题培训,共计2000余名黑恶案件专办指导人员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将继续开展专业化的系统培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并将陆续编发《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重点介绍黑恶案件审查办理工作经验、‘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认定等内容,以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据乔洪翔介绍,下一步,计划在6月10日前,经过督导推进,再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出检察机关的声威声势,强化“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积极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行业治理提供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之年的工作目标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