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单位码头31日前清理迁移

26.05.2015  16:45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哈市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获悉,哈市市直单位公务码头除个别原地保留外,5月31日前统一迁至群力公务码头停泊区或道外公务码头停泊区。6月10日前,将尚未迁移和待迁自用码头统一迁至规划的自用码头停泊区,对拒不迁移的“钉子户”码头、新增私建滥建码头,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清除。

  目前,松花江哈尔滨段有大小码头86个。哈市沿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5月14日开始。18日下午,哈尔滨海事局率先将位于道里九站公园报业大厦临江水域的海事码头迁至道外十六道街公务码头停泊区;25日上午,哈尔滨交通局也带头将位于道里九站公园临江水域的交通码头迁至群力公务码头停泊区。

  按照今年《哈尔滨市沿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5月31日前,市直单位的公务码头统一迁至群力公务码头停泊区或道外公务码头停泊区。6月10日前,将尚未迁移和待迁自用码头统一迁至规划的自用码头停泊区。对拒不迁移的“钉子户”码头、新增私建滥建码头将从严查处,必要时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清除。同时,加大渔船、自用船整治力度,规范船舶停泊秩序,对江畔餐厅附近水域水上浮动小房、青年宫附近水域破旧船舶进行清理;对占用滩涂、堤岸私建乱建、乱摆乱放、露天烧烤、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最大限度地腾空释放黄金岸线,还江于民,达到视野通透、环境优美的效果。

编辑:朱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