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举措助力"社会养老社会办"

11.07.2014  11:31

  记者 郭铭华

  亲人般的感情、细致入微的服务,从投入使用到成为全国公办养老服务行业的排头兵,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仅仅用了三年时间,为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树立了样板。

  “安康经验”成为养老服务的“龙江经验”,得益于其管理方式的创新,更离不开政府对公办养老机构的倾情投入。然而,伴随老龄化日趋严重,政府已无力“一手操办”、建设更多的能够满足所有老年人入住需求和提供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

  如何举全社会之力办好养老这件大事?我省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破冰”,破除政府在养老服务上“包打天下”的思维定式,助力“社会养老社会办”。

     养老服务严重供给不足

  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截至2013年末我省老年人总数是572.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已经达到14.93%,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接踵而来,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还存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不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全面、城市与农村以及区域之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养老服务也早已“今非昔比”:在服务对象上,由过去主要服务“三无”、“五保”人员,拓展到了全社会老年人;在工作布局上,由过去单一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到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举的养老服务业;在管理责任上,由过去仅管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到了监管各类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服务内容上,由过去偏重物质保障,转向了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保障物质在内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产品。当前,不仅要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托底”养老问题,还要推动养老服务向全社会“适度普惠”;不仅要抓好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还要肩负起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责任。

     推动社会力量成“主角”

  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主角”已成为大势所趋。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探索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首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制改革来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设施的存量,引入社会组织以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尤其是社会主体力量能够在体制机制改革中收获效益,站稳脚跟,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其次,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改变过去包办包管养老服务的做法,守住“保困难、保基本”的底线,把钱用来资助社会组织上,用在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上,使社会组织有条件、有空间参与养老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发展壮大。

  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突破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所面临的“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信贷和融资难到位,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的三大瓶颈,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可以将民办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优惠转让其他形式的养老用土地,满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需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刘凤兰举例说,还可以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改变投资方式,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实行适度放宽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贴息措施,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发放养老护理服务岗位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有受尊重的社会地位、有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薪酬、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调动社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

     大胆创新打造“龙江模式”

  “我省正重点围绕‘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对口支援与协作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步伐。”刘凤兰向记者介绍说,围绕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支撑及服务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出新路;围绕落实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龙江模式”的推广普及,整合农村互助幸福小院建设于其中,尽快形成体系、形成规模。此外,还将围绕推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加大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养老护理员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完善激励机制;围绕推进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以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为依托,完善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