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顿】“天价鹿茸”破坏营商环境 鸡西虎林市院打击“恶势力”不手软

25.09.2018  16:39

  9月18日,鸡西虎林市检察院对一起5人强迫交易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虎林市检察院提起的首起涉恶并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
  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间,被告人张某甲组织其亲属林某某、齐某某及妻子刘某某、儿子张某乙,在虎林市虎林镇步行街一带及周边农场集市强迫交易10起。各被告人通过模糊价格,即吆喝贩卖时20元一两引诱老弱顾客购买鹿茸,交易时突然变成20元一克,变翻50倍价格的方式卖给顾客,顾客发现价格太高不想购买时,被告人张某甲等人便使用语言、行为威胁等“软暴力”,对顾客进行精神强制,使顾客不得不买。如遇到顾客无力购买,则派人跟随顾客回家或到银行取钱,促使交易实现,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虎林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启动“扫黑除恶”内外联动机制,指派专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和侦监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控“黑恶”案件动态。第一时间指派公诉科长作为该案承办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了解相关取证情况后,承办人对本案进行了风险研判,并对试图逃避处罚又有其他同案人掩护的张某乙进一步侦查取证提出了指导意见。
  经审查,该院公诉部门认定此案系“恶势力”团伙犯罪,认定被告人张某甲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林某某、齐某某为主犯,被告人张某乙、刘某某为从犯,该院于9月18日,以被告人张某甲等五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向虎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已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件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