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01.07.2015  12:29

  日前,省民政厅在绥化市北林区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2015年下阶段社会救助工作和全省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蔡炳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各级民政部门抓好社会救助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第一位”的意识。社会救助工作既是民政部门法定的核心职能,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现实急需,更是民政部门依法行事的首要体现,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第一位的决心、第一位的投入、第一位的手段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上层次、上台阶。二要切实筑牢民生保障的工作基础。要完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配套制度缺失的问题;要积极推进“三级改两级”改革,把建设乡镇(街道)“一门式”受理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做扎实,为实行“两级管理”打好基础;要着力解决依法监管不严的问题,推动各项救助制度公开、公正实施。三要着力突破难点,真正使社会救助工作为群众“救急难”。要建立“救急难”协调机制,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搭好“救急难”受理平台,汇聚“救急难”社会资源,形成“救急难”工作合力。四要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可持续”。要不断提高基层经办能力,推进核对机制建设,加强政策舆论宣传,运用多种媒体动员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形成“社会救助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五要强化管理责任,做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要对整合改造乡镇级敬老院做出规划安排,争取资金投入,尽快整合改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杨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强化“社会救助第一位”的理念,围绕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推动“救急难”工作开展、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方面安排部署好本地区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有力、权责明晰的工作体系,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各县(市)民政局局长以及省民政厅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现场参观了绥化市北林区、乡镇、社区“救急难”工作现场和敬老院“医养结合”工作模式,绥化市、绥化市北林区、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青冈县等6个单位分别就“救急难”工作、医疗救助工作、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工作交流。(采编:朱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