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信社帮助广大受灾户恢复生产生活 百亿专项信贷资金支援抗洪救灾

21.08.2019  12:10

  今年入汛以来,全省遭遇强降水天气,造成多地不同程度受灾。省农村信用社安排1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灾后贷款投放,并下发《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加强抗洪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针对我省多地不同程度受灾情况,省农信社部署各级行社做到排查、走访、统计“三到位”,重点掌握受灾户户数、贷款金额、受灾农作物面积、受灾程度等重要数据,做到对灾情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第一时间为受灾户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为落实资金到位,加大投放支持恢复生产,省农信社安排100亿元信贷资金专项用于抗洪救灾贷款投放,突出因地制宜、优先支持原则,坚持把信贷资金全力向受灾户倾斜,以便迅速帮助广大受灾户恢复生产、生活。

  对受灾贷户,省农信社坚持以往做法,坚决不抽贷、不断贷、不急于催贷,落实展期、续贷等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追加贷款的优先发放贷款,对受灾特别严重的贷户,落实“一户一策”政策,实行“一帮一”措施。建立信贷绿色通道,以最少流程、最短时间、最高效率,最大力度支持受灾户,坚持帮扶政策到位。

  为最大限度减轻灾户负担,省农信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落实“保本微利”,切实减轻受灾贷户、受灾企业的融资成本,保障减负到位。

  省农信社表示,对贷款到期受灾贫困户,在扶贫政策期内无需偿还贷款本金给予展期、续贷政策支持,确保贷款不断档,支持力度不减。对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申请贷款的“全覆盖”,做到应贷尽贷,支持贫困户到位。(作者:李播)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