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2.10.2021  09:4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巡视整改任务抓紧抓实
  省科技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最迅速的行动、最严格的标准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的不竭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先后6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办整改进展,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推动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厅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带领全厅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整改任务,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厅党组书记以上率下,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认领整改任务,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在整改工作中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巡视检查选人用人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巡视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等2个专项分工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三)坚持务求实效,狠抓整改落实
  厅党组坚持定期跟进整改任务进展,听取工作汇报,督促责任落实。完善整改任务完成销号流程,严格审核标准,及时整理佐证材料,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发生。注重标本兼治,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对反馈问题反映出的共性问题,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决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并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党组文件形式将巡视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通过厅门户网站将巡视反馈意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自觉,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9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1.着力解决学习践行理论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举办理论学习培训班、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提升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摆在重要位置,并着力提升研讨交流质量。
  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的要求,印发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细化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具体举措。组织成果对接,省成果转化联盟举办对接活动,帮助73个项目与资本进行对接。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在“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对科技人才工作进行专章部署,明确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发挥自然科学基金引导作用,持续做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2.着力解决推动科技强省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科技“四个面向”,围绕支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制定《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同步出台《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的措施》《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措施》《关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加快构建“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组织实施关键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发布了“古龙页岩油气勘探开发理论、关键技术及开发现场试验研究”等“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提升创新意识,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打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战、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组织实施科技成果高质量落地转化行动、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建设行动,努力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同时,围绕影响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因素,制定了《省科技厅2021年度调研计划》,确定调研选题。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培育创新精神,研究制定《省科技厅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锻造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
  二是加大研发投入工作力度。将打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在全省科技工作会上进行重点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落实。将研发投入强度和财政科技支出增幅列为市(地)科技创新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印发《关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措施》,提升研发投入质量。凝聚提升全省研发投入工作合力,联合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统计局等8个研发投入工作相关部门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在2021年5月,组织重点高校、院所召开研发投入提升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措施。持续做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出台了《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资金(因素法)实施方案》,赋予市地政府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由其制定具体方案执行。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对研发投入100万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同时,坚持深入市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讲、培训辅导,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制定实施《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措施》,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制定《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对备案条件、支持方式、申报程序及资金拨付、监督与绩效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现已对17家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备案。
  四是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配合科技部完成《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部委意见汇总工作。启动编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意见》,谋划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保障自创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在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遴选出哈尔滨高新区围绕卫星产业、大庆高新区围绕石化产业两项“榜单”发布,支持高新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重点产业创新能力。
  五是积极推进省校共建哈工大智能研究院工作。省政府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了省校共建合作协议。哈工大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后,积极支持其作用发挥,承办了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哈尔滨分会,推进智慧农业、智慧供暖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带动人工智能研发和产业发展。
  六是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制定实施《2021年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加快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产业化。强化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出台《黑龙江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创办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开展技术转移,组织进行2021年技术交易补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予以补助。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了2021年度全省技术转移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是推进高新区建设。邀请科技部成区司专家赴牡丹江高新区开展预调研,指导牡丹江高新区赴科技部汇报升级国家高新区工作进展,加快升级进程。积极与鸡西市、黑河市和绥化安达市的科技部门及园区对接交流,指导创建省级高新区。组织专家赴鸡西实地考察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支持我省高新区的创新发展。
  八是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编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手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手册》等资料,以线上直播方式组织政策宣讲培训会50余场次,累计观看人数达3万余人。2021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将分3批开展2021年度的认定工作。组织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推进专班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市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地方工作责任。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3.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召开了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度工作任务。突出对整体工作的统筹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融入《2021年省科技厅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进行专门部署,并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推进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执行《省科技厅落实“四种形态”要求开展“四必谈”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关口前移。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工作成果,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重申报告纪律和要求,推动形成良好风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召开填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有针对性地做好填报辅导工作,并建立双把关机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切实提升了如实报告率。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强化政治意识 永葆政治本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交流学习体会和感想,让干部汲取姜国文案件的深刻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4.着力解决派驻监督责任落得不靠的问题
  驻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坚决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一是强化巡视整改监督。建立省科技厅巡视反馈问题台账,对照问题台账,跟进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省科技厅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各项要求。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会同省科技厅党组共同编辑了《科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录》,在省科技厅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避免同类问题发生。督促监督省科技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截止目前,省科技厅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观看了2次廉政教育宣传片。
  三是督促省科技厅强化个人事项报告管理。针对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率偏低问题,本着边巡视边整改的原则,2020年12月向厅党组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制度机制4个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省科技厅在2020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中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堵塞制度漏洞,推动被监督单位建立完善党员干部出国审批、提高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率等各项制度措施,并做好制度执行监督工作。今年省科技厅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如实报告率大幅提升。
  四是规范与党组定期会商制度。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研究拟定了与党组定期会商制度,并已发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征求意见,待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2021年3月,会同省科技厅党组召开了上半年会商会议,就召开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调研梳理科技管理权力风险点、在本年度科技项目启动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三不”一体推进等事项深入开展会商,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
  五是督促加强制度建设。督促省科技厅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制定《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终止工作规程(试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活动评审监督工作规程》等制度,确保项目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5.着力解决项目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出台申报企业的资质界定条件和《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和完善,把好“入口关”。制定《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规程(试行)》,在项目评审环节,对企业及项目财务数据和经济效益指标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资金得到充分使用并获得应有效益。强化事中监管,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约谈项目承担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诚信建设,重新编制了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经费专款专用,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保证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
  二是强化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对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4家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相关主管领导、财务人员、科研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由厅机关纪委介入开展调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三)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6.着力解决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党组会议及时研究省委和省委主要领导交办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任务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对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重点事项,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省委交办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认真执行《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厅党组集体决策。
  二是细化党组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厅党组2021年工作要点》,对14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制定厅党组会议2021年主要事项清单,明确厅党组会议重点研究事项。
  7.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破除“唯票”现象。在开展的干部选拔和晋升职级工作中,取消设置投票权重,并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修订现有制度。 
  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取消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民主推荐前的报名环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全部纳入民主推荐范围。
  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落实干部任前公示要求,在干部选拔和晋升职级工作中,公示时间均按满5个工作日执行。落实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对副处级及以上考察对象机关纪委均出具了由党组书记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的廉政鉴定。
  8.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提醒,在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各基层党组织成员间开展了谈心谈话,确保会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做好厅系统“能力提升年”系列活动。
  二是发挥谈心谈话作用。对民主测评认同率不高的干部,由分管厅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发现不足,积极改进。坚持做好任前谈话,在下发任职文件前,由分管厅领导与晋升职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发挥提醒教育作用。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2021年2月,印发《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测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对直属单位的政治生态考核中,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校准偏差。强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推动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系统推进年”,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日常考核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指导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坚决整改落实上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
  9.着力解决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解决群体上访风险隐患问题,将历史遗留的下属单位中部分职工未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根本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并积极推进改制工作。
  二是严格机关财经纪律执行。修订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机关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专家费管理使用。重新修订印发《省科技厅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汇编》,提升机关干部财经纪律意识。
  三是及时收缴资产出租资金。要求欠缴企业作出还款计划、还款承诺,安排专人负责催缴工作,现已收缴部分欠款,并商定了最迟缴款时限。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对项目的中期抽查安排,组织财务专家对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加强专业培训,分别在2021年5月、7月对项目执行单位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使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五是解决未按期结题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工作规程(试行)》《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优化项目结题验收信息管理系统,做到项目结题到期事前提醒。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用章”电子印章实施工作,实现网上履行结题手续,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建立项目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项目整改、延期、终止等意见。在保留原有“随收随验”方式的同时,制订验收年度计划,按批次开展验收工作,加强项目验收收口管理。
  三、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科技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有的工作仍需持续推进、深入整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下一步,将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抓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谋划超常规举措,拿出超常规力度,不断推动全省科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攻坚突破。
  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的主基调坚持下去,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将巡视整改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对于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用制度严格约束,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对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整改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工作举措,按照整改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定期汇总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五是进一步促进中心工作。将巡视整改工作同落实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聚焦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打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和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两大攻坚战”,实施科技成果高质量落地转化和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建设“两大行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新突破开好局、起好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2624351;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科技厅机关党委(邮编,150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