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社会氛围

23.03.2015  12:24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曲静)贯彻新《消法》,我省努力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社会氛围。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多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突出消费者诉求集中和社会关切的重点商品和服务,重拳出击,强化执法。开展流通领域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20多种商品5625批次的抽查检验。开展“百日维权”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93件。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办网络违法案件57件、查办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91件。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查办农资违法案件380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75.4万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积极推进12315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全省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0214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7371件,举报1999件,咨询92776件。12315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共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365个。112个AAA级以上旅游收费景区全部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了景区基层维权网络全覆盖。

  省各级消协组织不断加大消费纠纷解决力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287件,解决率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0.5万元。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194篇次。制定《自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开通了手机微信公众平台。与省通信管理局合作发挥手机短信平台作用,全省2亿人次消费者收到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等内容的短信息。制定了《黑龙江省“3·15”志愿者规范》,选聘“3·15”志愿者1449名,进一步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