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现代化:满载新收获 开启新征程--2015年税收风景回头看系列报道之十二
税收法定入脑入心,税收立法紧锣密鼓,提升治理能力,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治税走向良法善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出宏伟蓝图,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法治中国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税务总局认真总结税收法治建设的经验,2015年2月27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让依法治国的法治光辉照耀税收领域,指引依法治税全面推进: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四个全面”新战略,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及实施路径,要求全国税务系统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内外结合、上下互动。
——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和党组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制定了“任务书”,排出了“时间表”,画出了“路线图”。各级税务部门创新理念、制度、措施推进依法治税,推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审慎依法办案,聘请法律顾问,推进同案同办,减少行政瑕疵,把公平正义贯穿于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监督全过程;
柔性执法行政,“柔性治理”“说理式执法”“约谈式执法”等新型税收法治模式“闪亮登场”,让依法治税更显刚柔相济;
锤炼“善治”本领,统一税收处罚标准,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加大过错执法责任追究,防止随意执法,让执法不能“任性”……
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深耕厚植、入脑入心,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已经成为税务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自觉行动。
盘点2015年税收热词,“税收法定”高居榜首,它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期待。让税收工作彰显法治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税务部门孜孜不倦的追求。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目前我国开征的18个种税,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由全国人大立法外,其他15个税种的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进展令人鼓舞,2015年,“税收法定”原则在《立法法》修订中得到进一步强调和落实,全国人大《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经党中央审议通过,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已作出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0日,《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网下同步征求部委、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专家意见,环保税立法在摸索和探究中逐步成型。
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税、增值税、资源税、房地产税、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纳入立法规划。
税收程序法也在加快完善,《税收征管法》修订提速,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明确自然人税收征管和服务制度安排、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等,这些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都在积极推进。
2015年1月5日,《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布,网下同步征求100个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的意见,2015年11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召开税收征管法修订专家论证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2015年税收法定进程明显加快,为税制改革创造了条件,税制改革又为税收法定奠定了基础。
地方税收保障法治建设生动丰富。5月27日,山东省政协协商推进《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措施;7月31日,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8月1日,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税收保障办法》;12月8日,广西区政府出台《税收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税收法制,保障税收秩序,已成社会共识。
“税收法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循序渐进。如何落实“税收法定”,税务部门该有何担当?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回答铿锵有力:“到2020年,改革后保留的税种都应上升为法律,税务部门将认真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新的税收法律未取代现有税收条例前,认真执行现行税收条例,也是坚持依法治税!”
推行绿色税收,推动创业创新,服务国计民生,税收制度和政策全面加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改税制、减税负,是市场主体之所盼,也是税收改革之所向。
一年来,我国税制改革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步伐、精准发力,多税种调整,多政策联动,助力改革深化、促进经济发展、惠及百姓民生。
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家园。多年来的粗放型增长,带来了资源和环境难以承载的压力。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助推加力。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一马当先。税务总局出台《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计税价格确定方法、运费扣减范围、洗选煤折算率、混合销售与混合洗选煤的计税方法,清费立税,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势而为。中重稀土资源税税率达轻稀土的3倍以上,保护国家战略资源,改变矿产开采企业“只吃菜心”的采富弃贫现象。
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同步推进。体现“寓限于征”原则,积极引导消费行为,改变群众消费理念,对若干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促进节能环保的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有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5年1月,提高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
2月,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对污染较小的无汞原电池、太阳能电池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5月,提升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并按支加征从量税,以重税减少香烟销售,倡导健康消费;
10月,降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税收服务绿色发展的同时,在服务创新发展上也频频发力,亮点纷呈。这一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成为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聚焦的重点。
2015年,“营改增”迈入第四个年头,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减税效果明显,促进了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税务部门积极引导“营改增”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做强主业、做专辅业,实现转型升级,既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又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购置先进技术装备,是企业“脱胎换骨”的重要途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在惠及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6大行业的基础上向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领域拓展延伸。
科技创新是核心竞争力,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过程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掌控核心技术。小微企业新购进100万元以内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鼓励创投企业政策持续升级扩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每年非独占许可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等,均由试点扩至全国。
并购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跟进,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改制、破产、合并、分立、资产划转、股权(股份)转让等方面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政策相继完善,有力推动产业结构通过并购重组而优化,企业竞争力通过优势互补而提升。
小微企业更是税收支持的重中之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实现“连环跳”,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2014年的10万元以下,先后提升至2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落实面超过95%。
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程序进一步简化、条件进一步放宽,税收为涉农和中小企业“输血”“活络”的机能进一步增强。
在服务经济的同时,“税政红包”正越来越多地为民生所共享。聚焦“居者有其屋”,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2年,有效增加了市场供给,扩大了市场流通;加快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多点发力,有效促进了保障性住房供求的改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进一步拓宽了税收政策“亲民惠民”的领域。
定向精准,施惠于民。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不断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创业创新者感受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税收不仅关系国之血脉,而且惠及民之生计。
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便民办税,建设规范税务,高“含金量”的服务举措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2015年,税务部门直面群众办税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升站位,提高标准,提振能力,围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奉出税务人的“规范+创新”,赢得纳税人的“方便+满意”。
顾大局,谋大势,自觉担当,税务部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国家发展战略和自贸区建设。
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三个方面,税务总局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10项措施,绘制“导航图”,推出国别税制研究服务,与越南、俄罗斯、智利、罗马尼亚、津巴布韦等国签署税收协定,深化与荷兰、蒙古、埃塞俄比亚以及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双边磋商190多例,为我国跨国企业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00多亿元,让“走出去”企业走得更远更稳。
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24位国税局和地税局局长签署信息共享协议书,推动“跨界”服务创新,促进执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京津冀地区签订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统一纳税服务平台,实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共同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
在上海自贸区实行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区域通办、纳税信用网上评价等“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服务措施,并向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区推广,融入“互联网+”“O2O模式”等新理念,推出“国地办税一窗化、自助办税一厅化”等10项创新服务措施,形成“办税一网通10+10”服务格局支持自贸区发展。
春风送暖花千树,便民办税惠万家。一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实效,推出4大类11项2000多条便民办税措施,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打造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品牌。
在服务提速的同时,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除保留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扎实有序做好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配套衔接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出3类8种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清单,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照单用权”。
如果说简政放权、便民办税是在税收的空间里推创新、优服务,那么2015年在多地广泛开展的“银税互动”则将创新和服务推向了更宽的领域和空间。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机制,探索实施“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运用纳税信用信息发放贷款1300多亿元,其中5.1万户守信小微企业获得贷款580亿元。各地税务部门与银行联手推出“税易贷”“税信贷”等金融产品,让企业纳税信用成为可“变现”的资产,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了一条新路。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激发了各地创新活力,纳税人学堂、网上办税服务厅、便民邮箱、QQ税企互动群、移动办税APP、同城通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新颖、实用、亲民的服务新举措如雨后春笋,“互联网+税务”深入人心。“足不出户”“如影随形”,成为纳税人办税的新常态,以创新、多元、灵活、互动为主要特征的办税新格局已然形成。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还要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日常征管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确定性,直接影响着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税务总局推出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管理、国地税合作等一系列税收工作规范,通过“前台”零阻滞运转和“后台”零差异联动,打通前后通道,使纳税服务走上不堵不滞的“高速路”。
2015年升级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持续吸收各地纳税服务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日常工作,即时办结事项达到73%,报送资料减少39%,办税环节压缩62%,办理时限缩短56%,使纳税人享受到“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办税体验。
纳税服务在前台提供,税收征管在后台实施。前台服务规范了,后台征管也得相应跟上。为实现前台后台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税务总局制定《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并于2015年5月1日起试行,规范了612个具体税收征管事项的操作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表证单书,全景式流畅的后台税收征管流程,助推了前台服务提质提效。
2015年2月1日实施的《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全面梳理归集出口退税规定,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开通快速办理通道,让纳税人在最短时间得到退税款,为支持外贸出口拿出了“真金白银”的硬措施。
2015年7月1日,《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在全国推行,以32个合作事项为抓手,以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和执法协同为路径,统一同质化业务,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尺度,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一系列税收规范切入点不同,却殊途同归:举纲张目,依规束范,用“一条杠杠”确保“服务不缺位”“权力不任性”,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更省心、更放心、更顺心。
税收分析盘活税收数据“金山银库”,转变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创新机制防范税收风险,税收征管谱出新篇章。
全国GDP增速首度“破7”;企业利润增速低迷,过剩产能仍有待消化;全年外贸进出口双双负增长……
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组织收入难度倍增。全国税务系统上下同心,克难奋进,以强化税收分析把握形势,靠深化风险管理挖潜增收,聚精准稽查之力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落实税收优惠不打折,认真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职责。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让税收数据“说话”,既可用于研判税源变动走势,又可用于服务宏观经济决策。
税务总局结合使用可计算的、动态随机等多套税收分析模型,探索创建税收经济指数、税源景气指数,分析经济税源运行情况。各地税务部门健全完善行业分析监控、目标动态调整、组织收入协调、收入质量评价等制度,科学研判经济发展和税收走势,在增强组织收入预见性的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只有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才能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放眼2015年的税收征管工作,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无疑是一场触动颇大、影响深远的大变革。
“二八定律”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税务领域则表现为80%以上的税收由不到20%的企业缴纳。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粗放式、无差别征管方式下,管理体量小的税源需要耗费大量精力,无疑影响着税收征管质效的提升。
要管好税源,管准税源,管出质量,管出效能,显然需要实现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转变。应用大数据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分级风险管理,把管理力量用在刀刃上,集中优势兵力应对好高风险事项,是税务部门2015年税收征管转型的重点。
464个行业税收分析模型,覆盖65个行业大类、140个行业种类、195个行业小类,一个完整的风险指标体系,为各地开展风险应对开启雷达“扫描”;列出8类事项,作为2015年重点税收风险,为各地开展风险应对指明“要害”。
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低风险等级纳税人给予风险提示,对中风险等级纳税人进行约谈评估,对高风险等级纳税人开展税务稽查,是差异化风险应对的主攻方向。
2015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务稽查对象、查案人员均实行随机“摇号”,在高悬稽查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约束企业增强税法遵从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者,从机制上增进了稽查执法的公正性。
江苏省国税局贯彻“双随机”制度,积极探索以竞标机制确定应对团队,以风险模板和法律指引规范检查,彻底关上“谁想查就去查”“想咋查就咋查”的大门。
在增进稽查执法公正性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丝毫不减。全国税务部门通过深入分析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地区、行业、企业、人员、作案手法,开展重点专项检查整治,稽查精准性不断提高,“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威慑力不断增强。
税收差异化管理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诚信激励、失信惩戒,让诚信纳税者上“光荣榜”,让税收违法者进“黑名单”。2015年,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大范围公布了A级诚信纳税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引导依法纳税,推动社会诚信。
税务总局已与20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税收失信行为的机制,采取阻止欠税人出境、评选表彰税收诚信“一票否决”、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实地核查,以及限制企业上市、股东变更、发行债券和调减进口关税配额等措施,让税收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北京、湖北、青岛等6家企业因担心受到联合惩戒、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主动补税2411万元。
转变征管方式重在强化国内税收治理,而积极参与全球税收合作则彰显了国际税收治理中的中国力量。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是近百年来全球范围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重大改革,是多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建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重要举措。我国税务部门全程参与BEPS行动计划,为BEPS项目贡献近千条意见建议。其中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立场观点,被BEPS行动计划成果所采纳,有效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结合BEPS成果国内反避税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者间接转让我国财产、规避我国税收,跨国企业通过对外大额支付费用转移我国利润避税等问题一个个被击破。2015年,我国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反避税调查立案265件,结案188件,对税收增收贡献580亿元。中国税务在国际税收舞台上,既体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又守护了我国的“税收疆土”。
热情拥抱“互联网+”,实施金税三期工程,积极应用大数据,展信息化之翼、圆现代化之梦。
在税收现代化的“六大体系”中,信息化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作形象比喻,“信息化对于税收现代化,就如同血液分布人的周身。”
回首2015,有一种力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也深刻改变着传统税收的模样。“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现代化无从谈起!”站在“互联网+”的风口,王军要求加紧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倾情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
2015年9月,堪称“互联网+税务”誓师大会的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办,共商“互联网+税务”发展大计。
2015年9月30日,《“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正式出台,走在了我国政府部门前列。税务部门引入“互联网+”新模式、新理念,为信息化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各地税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瞄准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服务产品,带来了可喜的“化学反应”:上门办税变成了网上办税,网上办税升级到了移动办税,移动办税发展到了智能办税,实体办税厅移向了“指尖上的税务局”。
“互联网+税务”背后离不开强大的信息体系支撑。金税三期是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将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主要环节和全国所有国税、地税机关,实现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进而统一全国税收执法、实时监控全国征管数据,成为优化纳税服务和提高征管质效的信息化堡垒。
2015年3月30日,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两年全面上线,四年内建起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吹响了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总攻战役的进军号。3000多个外围软件接口、万余业务差异问题分析、35万人次纳税人培训、400亿项已迁移的数据……在上线过程中,各试点单位再次展现出税务部门“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铁军风范。
“‘金三’就是一座实实在在的‘金山’。”湖南耒阳富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会计张卫国眼中的金税三期工程更全、更简、也更快了,“由于统一了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可以有效避免因系统间信息数据传输不畅导致发票无法正常开具影响生产经营。”
目前,金税三期工程已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落地,2016年将实现全覆盖,数千万户纳税人共享科技创新红利,税收事业插上了强劲的“金色翅膀”。
假发票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2015年,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全国推广,猖獗的虚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正在得到根治。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实现对所有增值税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电子底账,构建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打造打击虚假发票的“金色盾牌”。
发票申领代开、申报、抄报税、认证,一向是纳税人办税的“四件大事”。目前,领开票、申报基本已实现网上受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广后取消了抄报税环节。2015年12月,税务总局已在宁波开展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试点,有望尽快向全国推行,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
从2015年12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发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结束了电子发票各自开发的混乱局面,将有效促进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随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深入推进,税收管理重心已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面对海量增加的纳税户,“人盯户、票管税”的传统管税方式已不能适应管理需求,大数据成为抓好事中事后风险管理的利器。
王军指出,“互联网+”的核心就是数据的抓取和增值应用,“制数权”将来可能会与制陆、制海、制空权同样重要!
税收大数据是经济活动的生动记载,是税务部门特有的“金山银库”。深挖这座“金山银库”,让“沉睡”的数据“醒来”,将给税收服务和管理注入更充沛的活力。
目前,税收大数据已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税收分析、纳税服务、金融信贷等领域,税收数据源已从单一的税务端数据,向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端数据拓展,形成“四位一体”的税收大数据格局。透过一双聚焦大数据的“税眼”看经济、看社会、看民生,必将使税收治理更加敏锐精准,使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更加“炯炯有神”。
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勤政廉政,用好绩效“指挥棒”,培育未来领军人才,打造敢于攻坚克难的税务铁军。
税收现代化建设征程中,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队伍,是啃下税务改革“硬骨头”的关键。
大海航行靠舵手。税务总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砺炼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锻造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优秀掌舵者、推动者、实干者。
9期司局级党员干部进修班,通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剖析讨论等形式,让党员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开拓视野,识得“水性”,引领深水期改革一鼓作气。
一步迈出去,永远在路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继续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信念的力量、党性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三江合流”,形成了巨大的“虹吸效应”。
“两个责任”实打实,干净干事显“底气”。税务总局党组将主体责任细分为36个项目,监督责任细分为19个项目,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压实一道道“军令状”。
放权与监督同步。在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借助“互联网+”,完善信息化内控机制。目前,内控软件已在全国税务系统63个单位推行。
立德与立规并行。严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负面清单”划出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抓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纪检监察部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千军纵横听指挥,绩效管理善作为。“组织与个人绩效‘双轮驱动’,是2015年绩效‘指挥棒’的重大改变,可以说是人人有责、人人担当。税务总局细化分解四类三级可量化、可监控的绩效指标,突出重点,从简从优,逐一挂钩到岗到人到节点,“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全线打通。经过两年不断打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绩效管理格局已经形成,有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实落地。
过程监管“见缝插针”,持续改进踏石留痕。将绩效管理嵌入工作全程,优化考核节点,强化反馈督办,公开动态对比,实现“决策下达-执行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改进”闭环运转。
奖勤罚懒无例外,干部更添“获得感”。充分应用绩效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追责问责等挂钩,彻底解决了“正向激励机制不足、负向淘汰机制缺失”的顽疾,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稳定预期。
“数字人事”将绩效管理纵向延伸,创造性地为每名干部建立个人成长账户,以德、能、勤、绩、廉等数据连续记录干部成长轨迹。目前,税务总局已在江苏、山东、湖北、陕西372个省局、市局、县局试点实施。
“这是一项没有前人经验可供借鉴的创新性工作。”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如此评价,“考核干部更立体,更连贯,更利于才尽其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税务总局深刻领会其内涵,加快人才强税进程,择天下英才而育,高扬“领军”旗帜,不拘一格育人才,力争建成覆盖税务系统内外,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从“高门槛”的选拔开始,“领军”的实力就令人信服。3批9个专业421名学员,平均年龄37.6岁,学位全部是硕士以上,更有77名博士。通过申报、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以及考察审定等环节的竞争与甄选,整个过程严厉严苛,让领军人才真正能“货真价实”。
四年的培养周期里,累计7个月的9次集中培训,从清晨的列队军训,到日间的课堂教学,到夜间的挑灯疾书,从几十次业务专题研讨,到几百个小时的网络课程,节奏之快、强度之大、任务之重,堪称“魔鬼训练”。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堪磨砺者难担此任。
实践是检验真知的“练兵场”,上挂下派、赴政府部门挂职,百余名税务精英赴韩国、日本、荷兰、香港培训,或参与OECD等国际组织涉税项目……领军人才在实战砥砺中奋力前行,在披荆斩棘中羽翼渐丰,大批领军人才得到提拔重用,在攻坚克难的岗位上担纲重任、独当一面。
2015年,税法体系、税制体系、服务体系、征管体系、信息体系和组织体系构成的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用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成果交出了“十二五”收官之年的完美答卷。凡是过去,皆为序章。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拉开了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战斗令已发出,冲锋号已吹响,“十三五”的新征程已起步,税务部门将在2015年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整装前行,再接再厉,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大步挺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决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