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未雨稠缪抢前抓野外秸秆禁烧

05.04.2016  11:29

  本网讯(王丽君 温智胜)  鸡西市坚持“强势发动、全民动员、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以禁促用”原则,未雨绸缪,层层落实责任,抢前抓早,下大气力抓春季秸秆禁烧。

  四、五月份是东北地区的备耕春耕期。鸡西作为黑龙江省的粮食主产区,去年秋收期间虽然对田间秸秆进行过综合利用,但仍有部分秸秆置留于田间。按照以往习惯,农民要在春耕前将这些秸秆就地焚烧。为防止春耕期季节性秸秆焚烧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气温偏高、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容易造成雾霾天气频发,近日鸡西市环保局明确提出禁烧区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产生不良环境影响、不引起火灾、不造成大气污染事件。在近日召开的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了具体安排和布暑。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要落实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责任包干制,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实行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建立以乡(镇)、村(屯)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重点焚烧区域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县(市)、区政府要通过印发通告、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电视网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充分发动群众监督、举报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要按照《鸡西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巡查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屯)的层层监督体系,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环保、公安、农业、林业、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兵把守、重点巡查、重点监控,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发现苗头快速处置,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于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

  要完善应急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体系,年末考核时要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和督查巡查发现的火点数目给予适当扣分。鸡西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市)、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察。因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多处发生焚烧秸秆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