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多元化调解化解夫妻矛盾

31.01.2018  03:30

    “法官同志,我媳妇儿身体不好,我不想和她离婚,你能不能帮帮我”。

    这是被告宋某在接收传票来到法院后,对穆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春梅说的第一句话。

    “你先别急,把具体情况跟我说一下。”看着焦急的当事人,刘春梅法官的耐心的劝解道。

    宋某今天来到法院,是因为被妻子金某及金某父母起诉要求解除宋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根据法庭了解情况,宋某与金某为合法夫妻,金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

    原告金某代理律师诉称宋某在婚后对金某实施家暴,日常生活中经常打骂金某,并且不给其治疗间歇性精神病,在两人分居后还不让金某看望自己的儿子,夫妻双方感情已尽。

    宋某辩称自己与妻子的感情十分要好,由于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在发病时将家里的积蓄和金某的低保都挥霍了,所以代为保管妻子的低保,是岳父岳母误会了自己,请求法院不要判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因此案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宋某答辩状所说的与金某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相左,案情较为复杂,因此,办案法官刘春梅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为了解案件事实,刘法官先后与宋某、金某居住所在地村委会、妇联取得了联系,深入了解宋某、金某的日常生活情况,夫妻感情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家暴现象等方面问题。刘法官多次走访负责金某低保发放的民政部门,了解金某的收入情况。

    在金某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刘法官对其进行了单独、仔细地询问。在询问时发现金某对其丈夫宋某并没有怨气,反而一直站在其丈夫的角度,向着他说话。

    经过多方考证,刘法官已基本掌握案件事实:

    宋某与金某婚后感情稳定,金某系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因为之前金某犯过几次病,在病发时把低保给的救命钱给随意挥霍了,因此,低保金就此由其丈夫宋某保管。金某的父母在不知原因的情况下,认定宋某想私吞女儿的低保金,命令女儿回娘家居住与宋某分居。期间,宋某多次上门求见,均被金某的父母拒之门外,甚至还曾与金某的父母发生冲突。

    作为黑龙江省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示范单位, 穆棱市人民法院一直把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平台建设、提升调解质效作为工作的重点。为避免矛盾升级,削弱双方对抗,简化定纷止争的程序,缓和司法诉讼压力,刘法官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委派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对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以理说事,以情感人。最后,宋某与金某达成了和解,金某父母也不再对女婿抱有误解,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原告方撤回起诉,案结事了、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