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法院“三入手”、 “三强化”提升庭审质效

01.09.2014  11:49

        为了能够将当事人的问题、疑惑在庭审中得到有效解决。日前,穆棱市法院从庭审效率、庭审行为、庭审质量入手,强化科技平台建设、强化案件查改机制建设、强化法官庭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庭审质效。

        从提高庭审效率入手,强化科技平台建设。该院为当事人配备电脑,并将其与书记员的电脑联网,使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直接核实庭审笔录中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其所陈述的内容一致。通过投影仪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打在电子墙上,使法庭内所有人可以看到证据,特别是被告人可以直观、全面的看到证据,包括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内容、证明的目的、物证的特征等,从过去的当事人“”证据向当事人“”、“”、“”证据转变,促进当事人质证。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7个审判庭都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可以清晰地录制庭审现场,并要求主审法官做到“一案一录”,同时,要求技术员定期检查庭审设备,保障庭审效果。

        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强化案件查改机制建设。该院建立巡查、评查、互查庭审质量机制。院长不定期的巡查业务部门庭审开庭,庭后进行点评,指出在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和以后应注意的问题;审管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评查各业务庭庭审开庭,评查庭审质量、评查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评查合议庭的组成,并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写书面评查报告,主审法官写整改报告。另外,各业务庭由主管副院长带头观摩其他业务庭庭审开庭,互相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从提升庭审质量入手,强化法官庭审能力建设。独任审判员或主审法官在庭审前或在组织证据交换时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就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性问题及案件定性、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必要的沟通,确定庭审重点与争议焦点,减少庭审中不必要的对抗和争辩;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从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庭审程序、法律适用、庭审笔录入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升庭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