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突破藩篱 依法治蜀成为四川“新常态”

23.11.2015  17:45

  新华网四川频道11月23日电(本网记者吴光于)法者,国之重器。2013年,四川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四川”成为四川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抓住“关键少数”进行普法;“清单”切入,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制度,让权力不可“任性”……在一系列的探索中,“依法治省”已经成为四川的“新常态”。

   省委统筹 全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地生根

  2014年1月,四川省委率先成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州、县,省级及中央驻川各部门、单位均建立起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筹、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改变了过去法治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小马拉大车”的格局,使依法治国工作在四川的落地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四川是欠发达省份,长期以来积累的社会矛盾比较复杂。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没有根基,改革发展难以推进,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目的就是加快构建法治氛围和推进法治工作方法,为四川的长治久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杨天宗说。

   法治建设怎么抓?应该如何设定“度量衡”?

  2013年,四川省委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系统提出了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2014年9月,《四川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出台,8个部分60条具体指标涵盖了“依法治省”的各个方面。

  今年7月,历时14个月编制、7次封闭式修改、10次征求意见和3次专家把关,《四川省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试行)》和《四川省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为地方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提交了一份更加精细的四川答卷。

  在近日举行的“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采访活动中,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表示,在对《纲要》进行了学习和理解后,他认为,四川依法治省工作主要体现出五大理念——控制公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政务运作公开透明、社会法治与国家法治共同推进、以法治促进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在上述五大理念的指导下,《纲要》在多个方面设计了依法治省的具体制度及保障措施,均体现了四川不同于外省(市)的自我创新。”姜明安说。

  杨天宗说,四川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7方面的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目前成效已初步显现。

   抓住“关键少数” 普法学法全覆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普法、学法也是如此。2013年以来,会前学法成为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一堂“必修课”。在省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下,全省市、县政府常务会以及省级部门的会议已普遍建立会前学法制度。

  “哪些情形下可以强制关闭煤矿?应当履行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单纯依照政策强制关闭煤矿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面对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大官”们,西南财经大学陶维东副教授侃侃而谈,讲授着煤矿关闭中的法律问题。

  “懂法才能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能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将工作方式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

  在宜宾市,2014年以来,随着《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指导意见》《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廉政考核办法》《治理选人用人说情打招呼专用登记制度》等制度的出台,领导干部的行为被置于党纪国法和阳光之下。

  “通过制度约束,使领导干部真正尊崇法治、敬畏法度,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在党委政府要做什么决定,怎样实施,首先考量的是它有没有法律依据,符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宜宾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曾健说。

  除了抓住“关键少数”,目前,四川还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作为基础性工程,推进普法全域全覆盖,同时还制定出《“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围绕不同地域、行业、人群的差异化需求,进行“菜单式”普法。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法律人才、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以来,由四川省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律师组成的“同心律师服务团”奔走在藏区各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藏区法治建设贡献着力量。

  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已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长达5年。这期间,服务团为县国土局治理滑坡抢险工程出具律师意见;为乡镇企业清算解散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县总工会综合大楼征收拆迁出具律师意见;培养司法助理员,并成功为当地培养出历史上第一个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