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大厅设窗口 明年黑龙江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27.06.2015  09:55

  生活报6月26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市、县和农垦、森工系统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批复工作,10月底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

  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再造和窗口建设。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在各地政务大厅或国土资源办事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为明年全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