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县法院立案登记制便民服务纪实:“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21.07.2015  15:42

        自5月初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杜尔伯特县法院注重立案登记与便民诉讼服务相结合,得到了当事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中肯评价。

        “没想到告状还挺顺当

        家住泰康镇的李淑芝大娘告诉笔者:我今年72岁,没念过书,因三个子女不乐意养活我,前些日子,我到县法院去告他们,让他们拿钱管我生活。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进法院大门,不知道咋告状,没找人写状子,也没带啥证件。进了接待大厅,有个穿制服的姑娘就迎了上来,问我有啥事要办,我就直说了。这姑娘让我先坐下歇歇脚,随后又端来一杯水,说大热的天,喝了先解解渴。不一会儿,她领一个也穿制服的小伙子过来,对我说,大娘,您想办的事,就跟他说吧,他会给你记下来立案的。过了半个钟头,小伙子把我说的话挑主要的全记下来了,还给我念叨一遍,问我记的对不对,我说没挑。随后,我和小伙子到柜台一个窗口办立案,可我不知道告子女还要交钱,从家出来时就带座“招手停”的4元钱,根本不够,急得我直冒汗。正巧,一位岁数大点像个当领导的走过来,问清了咋回事,当时就对我说,大娘,您的50元诉讼费缓交了,案子立上了,可以回家等开庭通知啦。

        回到家,我还想着去法院立案的事:我一个不识字的老太太,算是遇见好人了,没想到告状还挺顺当。

        “真得谢谢咱们的好法官

        居住在靠山奶牛场的农民工刘凤义对笔者叙说:5月8日,自己开摩托车到泰康镇东街要给一家平房上彩钢瓦,不料途中被一辆卡车刮倒负伤住进了县人民医院,卡车司机安排我住上院,留下3000元钱就再不见面了。我妻子有心脏病,子女在外地打工,都不能照料我。我想,这事不通过起诉解决不明白。但我不能下床行走,去不了县法院,心里十分着急。后经人提醒,拨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说明了情况。没想到,不过3小时,县法院立案庭的两名法官就来到了我的病房,在床头柜上为我办理了立案手续。

        卡车司机知道我起诉他了,态度也转变了,又送来1万元钱。现在,我已康复出院,还拿到了相应赔偿金,说心里话,真得谢谢咱们的好法官。

        “是法官为俺作的主

        已离婚两年多的对山社区个体户杨平艳认真地对笔者介绍:我要回了6亩半口粮田,是法官为俺作的主。

        2013年8月,我与丈夫刘河兴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当时,共有的13亩口粮田种的玉米长势正旺,我觉得等秋后再说分地的事也不迟,就没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分口粮田的事。

        2014年春,我找到刘河兴与他商量,把我那份口粮田归我耕种,遭到拒绝。理由是离婚时没“讲下”,地还得归他经营。

        今年4月,我又两次找刘河兴要自己的口粮田,但无论我怎么说,他就是不答应。还说:你到哪告都行,我“接着”。无奈之下,我来到泰康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的干部又把我的情况与县法院立案庭进行了沟通。

        6月2日,立案庭3名法官与司法所2名干部来到现场,对口粮田实地测量后,决定将七根垅(6.5亩)划归我经营管理。但鉴于口粮田今年又被刘河兴耕种了的事实,提出了由他一次性补偿我2000元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对土地承包法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讲,刘河兴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给付我2000元钱。

        这事过去快一个月了,但我能要回口粮田,真从心里感激法官主持公道。

        调查结束了,立案庭庭长刘波坦言:实行立案登记制后,这两个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58件,全是当场登记立案,同比净增47件,工作量是大了些,但为当事人服务没差事,这让我们心里比较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