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
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
(2011年11月25日)
黑龙江省妇联 黑龙江省统计局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和2000年第一、第二期调查之后,联合进行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以2010年12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及性别观念和态度。黑龙江省调查由省妇联和省统计局具体实施。共有13个市(地)、44个县(区)、220个村(居)委会的3300个家庭户被抽取为调查样本户,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由调查员入户访谈方式完成。本次调查黑龙江省级样本共回收有效个人问卷2990份,合格率为99.7%,其中个人调查主问卷(18-64岁)2668份,占89.2%;个人调查主问卷被访者中男性1350人,占50.6%,女性1318人,占49.4%;居住在城镇的有1401人,占52.5%,农村1267人,占47.5%;汉族为2553人,占95.8%,少数民族为111人,占4.2%;18-34岁占23.6%,35-49岁占48.5%,50-64岁占27.9%。回收有效村/居委会问卷220份,合格率为100%。目前初步数据汇总已经完成,现将主要结果发布如下:
一、健康状况
调查显示,在18-64岁的女性中,61.6%的女性健康自评“良好”,60.0%心理健康良好。最近3年内,31.5%的女性做过全面的健康体检;50.3%的女性做过妇科检查;75.7%的女性没有“身体有病拖着不去看医生”的情况。
35岁以下的城乡妇女生育时做过产前检查的比例分别为95.9%和9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和3.5个百分点;35岁以下的城乡妇女住院分娩率为95.9%和93.8%,其中农村住院分娩率比全国高6.1个百分点。35岁以下女性生育时的平均产假天数为120天,平均母乳喂养时间为13个月。
二、受教育状况
调查显示,我省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比2006年提高0.44年。32.4%的女性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其中城镇为50.7%,农村为9.7%。9.2%的女性接受过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比男性高1.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女性这一比例为16.0%,比男性高2.3个百分点。
三、经济状况
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的在业率为60.2%,其中,城镇女性在业率为49.7%,农村女性为73.3%。在业女性在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49.9%、7.9%和42.2%。我省城镇在业女性集中就业的五大行业依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农村在业妇女非农就业比例为11.7%,其中40岁以下青壮年女性非农就业比例为17.4%。
调查发现,18.3%的女性和20.7%的男性曾经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分别比全国高9.3和6.7个百分点。其中,女性获得政府贴息、低息贷款和小额信贷的比例为52.9%,男性为46.9%。
四、社会保障状况
调查表明,在18-64岁的非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达到58.0%,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占74.5%;农业户口女性中,有15.5%的享有社会养老保障,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高达92.1%。
五、政治状况
调查显示,6.5%的妇女担任过班组长、村/居民小组长及以上领导或负责人;10.9%的认为自己对本单位/社区/村的决策上有影响。1.7%的在业女性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
最近5年来,有33.8%的女性过参加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有64.4%的参加过村(居)委会投票选举。
六、婚姻家庭状况
数据显示,我省18-64岁的女性中,84.3%的处于在婚状态。女性和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分别为22.4岁和23.8岁。
调查发现,90.4%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很满意或者比较满意。49.2%的被访者认为在其家庭中夫妻的权利地位差不多;7成以上的家庭中,妻子参与家庭重大事务决策。
有4.5%的未婚女性和11.8%的已婚女性拥有自己名下房产;有2.2%的女性拥有自己名下的机动车。
66.1%的已婚者认为在其家庭中,与丈夫相比,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更多;妇女平均每天家务劳动时间为176分钟,城市妇女为162分钟,农村妇女为193分钟,均为男性的两倍以上。被访者的子女3岁以前基本由家庭承担照顾责任,其中,母亲承担日间主要照顾责任的比例为60.6%。在工作和家庭发生冲突时,11.1%的在业女性被迫选择“有时”或“经常”为了家庭放弃个人发展机会。
七、生活方式
调查发现,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含工作及往返路途和家务劳动时间)为602分钟,男性为562分钟;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250分钟,男性为323分钟。19.2%的女性最远一次出行的目的是旅游,54.5%的女性有意识地进行体育锻炼,21.2%的女性参加过村社区街道的文体活动,24.3%的女性上过网。
近三个月女性首选的个人消费排名第一位是服装、服饰,第二位是个人交往,第三位是看病吃药。
有8.7%的妇女有宗教信仰,城乡分别为9.6%和7.2%。
八、法律权益和认知
调查显示,有88.9%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有84.5%的女性和86.0%的男性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超过7成的女性对就业性别歧视认知明确,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7.4%。
九、性别观念和态度
调查显示,有87.2%的女性和85.7%的男性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95.5%的女性和84.4%的男性认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84.5%的女性和85.9%的男性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同时,有54.2%的女性和57.5%的男性赞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
62.3%的女性和65.7%的男性认为“男女社会地位差不多”。
以上是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的初步汇总结果。对于这次调查所获得的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源,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并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社会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