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我省启动入户调查工作

02.09.2018  13:33

  记者从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获悉,9月1日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普查有利于摸清我省污染源“家底”,从而进行精准治污。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据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开展。按照总体规划,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污染源普查主要是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我省将通过本次普查,建立健全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给重点污染源“建档案”,以便加强全省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让天蓝水绿、土净景美。

  据悉,本次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中普查对象第一类是工业源,如化工厂等;第二类是生活源,如生活源锅炉;第三类是农业源,主要是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第四类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是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第五类主要是针对机动车、飞机、轮船等等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普查。 (作者:吴殿峰 王彦)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