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法院:签订廉政责任书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9.02.2016  17:22

        为近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书,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责任到每一名干警。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学习党章,按照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全体干警真正的做到不敢腐、不能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工作中,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之责,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检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职,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细学细思细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子女、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不得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

        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支持执纪执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控行政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定期听取行政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