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钱的”缘何变成“敛财的”?

18.11.2014  13:27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和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另有40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据广东检察机关消息,危金峰案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处于二审阶段。(11月16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财政部门领导一直被称为“财神爷”,只因“财神”代表着财源广进、五谷丰登、幸福美满等含义。但此处要说的却不是广义上的“财神”,而是大行贪腐的“敛财饕餮”。不难看到,危金峰的“敛财”靠的是滥用特权审批,而其“用财”却与财政的本来职能毫不沾边,实为“一手批钱、一手收钱”。

  财政部门权力有多大?“收、支、监、管”尽在手中,可以说只要稍有“私心”,那么获取大量的“不义之财”可谓轻而易举。可以说,正是危金峰的“话语权”为他中饱私囊提供了十足便利。观其履历,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工贸发展处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等职,按理说,类似要职部门自然缺不了“能人”执掌,但危金峰却把公权用错了地方,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非法倒卖土地获取暴利,凡此种种暴露出了思想腐化、制度疏漏、带病提拔等多重问题。

  危金峰的审批“一支笔”避开了原有的制度设计漏洞,其根源还在于“见钱眼开”,作为财政厅副厅长,自身实际所得报酬与审批下的“腐利”之差,令其在反腐高压下亦选择了铤而走险,作为副厅长,危本人非但不针对“漏洞”提建议加以改进,反而变成了利用漏洞的“掮客”,不断在制度与“卖权”之间大肆敛财。

  还应注意的是,权力的过度集中亦为危金峰的行为提供了温床,权钱交易是其敛财的主要手段,只因分配决策权的集中化让危有了可乘之机。据办案人员介绍:“从2003年起连续5年,广东省每年由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而危金峰正好掌管这项审批权。仅一家建材公司近年来通过危的帮助,获得多种名目专项资金,总额超千万元。”由此可见,当前财政资金的审批环节,仍旧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压缩寻租空间仍需制度的针对性,唯有从“专款专用”途径的公开,审批权力的严格分配等措施上着力,才能做到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另外,从时间跨度来讲,危金峰自2003年至今,从“处长”到“副厅长”,缘何其仍能够“边腐边升”?其实,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的缺失则是主要原因。危金峰的“贪腐”已成事实,时下亟需反思的是把更多的“危金峰”堵在门外。说到底,还需在选任干部的程序上多下功夫,只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从严从细从实,同时应打开“天窗”,让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作用,扫除监督“死角”,以此方能把政治过硬、业务得力、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