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打黑除恶瞄准11类违法犯罪

17.12.2014  17:38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米娜)近日,省公安厅出台意见,对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同时,还将重点打击破坏秩序、涉及民生,发生在百姓身边,危害正常生产、生活的共计11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

  据了解,这11类违法犯罪包括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团伙;依托在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的砂霸、水泥霸类团伙;流动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的路霸、货霸类团伙;“号贩子”、“票贩子”、“黄牛党”类团伙;寻衅滋事以及利用经营娱乐场所转移黑钱的犯罪团伙;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帮派势力;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打孔盗油、开井放油、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犯罪团伙;干扰农村基层选举的宗族恶势力和各类乡霸、村霸类团伙;导致暴力恐怖犯罪的宗教极端黑恶势力;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非法牟利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犯罪团伙;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成员的犯罪团伙。

  省公安厅公布举报电话:0451—82897127。省公安厅门户网“龙警网”违法犯罪举报大厅设有有组织犯罪平台。(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