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价格调整的影响及建议

16.02.2016  11:06

  2015年,黑龙江省农业系统加快推进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取得了明显成效,粮食销售进度快于上年,农民余粮销售顺畅。但由于临储玉米价格下降,收购标准提高,对农民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并使得粮食加工企业、涉农金融机构等农业生产相关主体产生连锁反应。

  粮食价格调整产生的影响 

  2015年国家继续在黑龙江省实行水稻最低收购价、玉米临储收购政策和大豆目标价格。从监测情况看,水稻收购价格与上年持平,比较稳定;玉米由于临储政策调整,收购价格下降;大豆由于完全市场化,受进口大豆价格低、市场风险大影响,收购价格下降明显。三大主要粮食品种价格的调整对农民收入、粮食加工企业生产、涉农金融机构经营均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农民:粮食收入减少,粮食种植意愿下降,粮食种植结构面临调整。一是玉米价格下降导致农民收入下降明显。2014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1万元大关,达到10453元,预计粮食经营收入占65%以上。2015年玉米临储价格每斤下降0.11元,初步预计全省将减收120亿元左右,农民人均少收入700元左右,相当于去年全省农民纯收入的7%。二是粮食价格调整影响农民粮食种植结构及变化导向。粮食价格的调整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对2016年的市场价格失去信心,表示会相应的减少种植面积,或调整种植结构。

  (二)粮食加工企业:玉米价格下降提升企业盈利空间,但仍无法改变企业经营惨淡的局面。2015年玉米临储政策实施后,加工企业原料成本虽有所下降,但处于产业链下游的酒精、淀粉价格也在下行,养殖业等市场低迷将继续影响玉米加工企业经营效益。一是从成本角度看,粮食加工企业仍处成本倒挂困境。近几年,随着国内种粮成本上涨,粮价越来越偏离市场。在收储政策保护下,玉米内外价差超过400元/吨。导致粮食加工企业成本倒挂,生产下滑,以玉米淀粉企业为例,生产一吨淀粉亏损350元。二是从盈利角度看,价格下降无法提振粮食加工企业。从表面上看,粮价下跌,对粮食加工企业只有利好,可以借机囤货,降低生产成本,但粮食降价,水落船低,以粮食为加工原料的下游产品降幅更大,导致加工企业直接受损,部分受访企业家表示,即使粮食价格再度下降也无法改变当前惨淡经营的局面。

  (三)涉农金融机构:粮食价格下降增加市场观望情绪,资金长期沉淀,严重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的流动性。一是就市场性收购贷款而言,受粮价下跌冲击,2014年度已收购完成但未完全销售的企业,存在不能按约履行销售合同、无力还贷的风险,安全隐患加大。目前,在省农发行粮油类贷款风险管理中已经出现“两增”现象,初步了解,2015年省农发行新增不良贷款4.02亿元,新增粮油类逾期贷款3.94亿元。二是农贷回收速度放缓,影响涉农贷款质量和新增农贷投放。受粮食收购价格降低影响,农民后市观望情绪浓厚,惜售现象普遍,导致粮食变现延迟、农贷回收速度放缓,农贷不良率或将进一步攀升。据调查,由于粮食价格下降,农民惜售心理严重,粮食不能及时变现,而农户小额贷款约期已至,还款压力较大。基层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表示了对农贷回收的担忧,认为农贷的回收速度将大大放缓,还款期将从正常的年末推迟到2016年2、3月份。

  对策建议 

  为了保障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粮食加工企业提升盈利能力,促进黑龙江省粮食系统生产、加工、销售稳定运行,建议如下:

  (一)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建立系统性补贴机制。一是完善对粮食加工业发展支持政策。采取对粮食加工产业重点大项目建设和重点龙头加工企业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投资补助、原料成本补贴和资金贷款贴息补助等政策措施。二是完善对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优惠政策。将现行6-9个月贷款期限延长至1年,使粮食购销经营期与粮食生产期同步,保障新粮收购贷款需要。并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确定适当规模合理周期转库存,并给予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三是进行以价格机制为主的系统改革,改变以土地所有者为对象的补贴制度,按照“谁种地、谁收益”原则,将直补资金足额补贴到种粮农户,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加强产业链整合,实现种植结构与市场需求配套。一是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广主要农作物轮作和间作套作,大力发展“养殖企业+种植大户”、“养殖企业+种植合作社”等多种种养结合模式,调减玉米面积目标,以全面调整种植结构。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激励政策,发展畜牧业,实施“农转牧”战略,粮食就地加工销售,做到用地养地、农牧产销结合,打造全产业链,保障玉米结构调整有序推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三是形成完整产业链。打通从上游种植生产、中游农产品深加工到下游市场销售大动脉,把粮食生产与粮食消费整合,构建市场化粮食供销体系,达到农业增产又增收。

  (三)加快金融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建议涉农金融机构支持组建粮食银行,通过“粮食银行”把农户、粮食经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连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者利益与国家粮食储备战略目标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卖粮难题。二是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同业拆借等多种方式对粮食企业进行融资,扩大资金融通渠道;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互保联保贷款风险监测,在联保体中适当引入跨行业、跨产品成员企业,通过产业、产品组合合理分散系统性风险。三是加快涉农贷款担保公司建立,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由财政部门对担保公司出现的代偿损失,核定一定比例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完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和银保协作机制。

  (四)提高粮食仓储能力,降低粮食流通成本。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推进粮食仓容建设,加快仓房维修改造升级,加速淘汰落后烘干产能,形成以主产区粮食收纳库为基础的粮食仓储物流网络框架体系,提升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二是加速组建省粮食现代物流交易中心,支持区域性、专业性成品粮批发建设,培育大型龙头粮食物流企业,带动全省多层次、多样化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鼓励大型物流企业进入农村发展经营,利用互联网拓宽粮食销售范围,提高粮食流通运转效率,降低粮食流通成本。

  日期:2016-02-16    来源:博亚和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