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

14.06.2014  01:35

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黑粮财〔2011〕160号

 

各行署、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绥芬河市粮食局、抚远县粮食局,省新良集团:

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营性财务挂账消化处理情况,为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提供基础数据,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粮办财[2011]2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2011年度黑龙江省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为基层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格式,适用于境内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股本)50%以上(含50%),或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报表种类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政补贴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指标表(一、二)、购销存明细表、购销企业购销存明细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资产减值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一、二)、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相关情况调查表等。

三、填报要求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落实填报工作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基础上编制本报表,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单位在决算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工作,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决算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填报单位代码

地市级汇总为二位代码,如“??”,地市级非粮食购销企业汇总为三位代码,如“??0”;县(市)级汇总为四位代码,第1、2位为地市代码,如“??**”,县市级非粮食购销企业汇总为五位代码,第1、2位为地市代码,第3、4位为县(市)代码,如“??**0”;企业为八位代码,第1、2位为地市代码,第3、4位为县(市)代码,如“??**####”,其中:购销企业代码尾数为1(单位名称以工商局注册为准),如“??**###1”,军供企业代码尾数为2,如“??**###2”。

五、报送内容和时间

本套报表采用金财WINDOS版软件汇总,报送内容包括分户购销企业、军供企业和其它企业汇总,编表说明(B4格式)横向、书面汇总报表 (格式B4)一式两份,财务情况说明书各一份(A4格式)。

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月17日前统一报省局财务审计处。

六、2011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请到省局网站(www.hljlsj.gov.cn)下载。

联系人:吴春甫;联系电话:0451-53609732。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一套)

2、2011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