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目标价格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11.05.2015  13:21

  据期货日报5月8日报道,午马辞旧岁,未羊迎新春。过了农历新年,才会让人真切感受到“岁且更始,时乃日新”。已渐行渐远的2014年是令人难忘的:综观全球,发达国家经济复苏不明朗,欧洲良莠不齐,日本持续衰退,唯有美国独领风骚,“一人独钓一江秋”;审视国内,坦然面对增速换挡新常态,改革锐意推进,民生日渐改善,政治生态良性转变,“好事尽从难处得”。

  世界气象组织宣称“2014年可能成为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对中国而言,“热度”更是有增无已。其一,APEC峰会在北京举行,亚太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战略,尽显“中国主场”自信,世界进入“亚太时间”;其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世界银行[微博]双双宣布,以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的GDP首超美国,荣升世界最大经济体,中国“世纪元年”到来;其三,全球变暖并非全是坏消息,世界粮食储备持续增长,中国粮食产量续写连增“神话”,为中国粮食目标价格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通过不断提高粮食价格来保障农民的收益。从短期效应看,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粮食增产增收、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从长审视,一方面,市场价格被扭曲、国内外价格倒挂、财政负担加重、资源环境遭受重创,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我国遭遇粮食价格“天花板”和粮食成本“地板”的双重挤压,可谓“进退维谷,冰炭在怀”;另一方面,“大地既通,万国蒸蒸;大势相迫,非可阏制。”黄箱补贴的“撞线”,意味着有钱也不能太任性。因此,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机制势在必行。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尤其是具有标志意义的目标价格改革的破题,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从大豆及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情况来看,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发挥,农民利益基本稳定,国内外价差逐步缩小,库存压力有所缓解,加工企业境况好转,相关产业链被激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但存在问题委实不少,由此也引发了社会的种种质疑。

  目标价格是发达国家为了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在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对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实施价格支持的一种重要政策。它是由政府根据历史数据、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等情况事前进行设定,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以保障农民获得较稳定的收益,反之则补贴低收入消费者。目标价格是一项惠农利民的政策。

  以价补分离为主要特征的目标价格改革,是我国农产品补贴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亦是构建我国农业政策新体系的“重头戏”,更是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领大宗农产品走出“政策市”困局的“领头羊”。因此,我国的目标价格改革,应立足基本国情,既要顺应国内外市场深度融合的大势,又要化解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压力与挑战,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目标品种的选择,应着眼于国情、农情、粮情。虽然各国目标价格实施情况不尽相同,但均是根据本国国情,区别时段、区别地区、区别品种,分类调控。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农产品品种繁多,应从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需要出发,定位在主要粮食及农产品品种上,不宜将全部品种纳入目标价格范围,而实施目标价格的品种也不宜执行同一补贴模式。

  目标价格的推进,应注重整个政策体系的协同配合。目标价格体系由目标价格补贴、目标价格贷款和目标价格保险等一揽子政策构成,“三驾马车”并驾齐驱,远胜单兵突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采用目标价格补贴、价格损失保障补贴、无追索权贷款等方式。根据美国新的农业法案,对粮食等农产品由高额补贴政策,转向价格损失保障和农业风险保障,前者主要是针对市场风险,后者主要是针对自然风险,二者共同构建了农民收入的安全网。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要求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根据我国国情,当以目标价格补贴为核心,积极推进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尝试开展目标价格贷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粮食及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体系。假以时日,逐步减少政府干预,增加金融、保险的支持力度应是粮食等农产品政策改革的大方向。

  目标价格的探索,应有法治“保驾护航”。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美欧国家一般都是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目标价格,并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提前数年公布。我国的目标价格改革,可借鉴国外经验,整合部门职能,简化决策程序,并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试点阶段目标价格可以一定一年,在播种前公布,取得经验后根据不同品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年限,这样既有利于稳定生产者的预期,又可降低对市场的干预程度。

  目标价格的制定,应以权威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公开市场定价,有助于形成最大公约数,平衡各利益主体的纷争。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目标价格改革相辅相成,只有充分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和期货市场发现未来价格的功能和作用,市场粮价的大幅波动才有可能逐步减小,农民在市场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才可能得以体现,目标价格的制定才会更加准确可靠。

  目标价格政策的高效运行,应以加速农村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肯綮。发达国家多以家庭农场为主,农户数量少,生产规模大,有利于目标价格的实施。而我国的农村情况则与之相反,目标价格改革的难度将会很大。因此,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合作社及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将会有利于简化面积、产量核查,降低操作成本。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同样有利于目标价格贷款和目标价格保险的实施。

  对一个长期通过政府提价来保障农民增产增收的国度而言,最大程度地增进社会共识,提高公众对目标价格的认知度,无疑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收益,稳定粮食价格,是目标价格改革的重要任务。再不能把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以及粮食安全寄托在不断提高粮食价格上。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阐释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异,帮助农户消除价格幻觉,进而自觉应对市场经济大潮的挑战。至于种粮成本提高、比较收益降低、机会成本损失等问题,可通过其他支农、惠农途径来解决。

  2015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世界经济步入“新平庸”时代,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利益集团重新洗牌,社会需求持续乏力,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世界市场将更加动荡不安,这无疑会使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中国经济雪上加霜。但美国诺贝尔奖得主施蒂格利茨却认为“2015年是中国世纪元年”,“中国经济以拔得头筹之势进入2015年……回到了它在人类历史上大多数时间里所占据的地位”。美国哈佛大学一学院对10国领导人的全球公众调查显示,不论是受访者对本国领导人的认可度,还是30国受访者对10国领导人的认可度,国家主席习近平都排名第一,这不仅是对中国新一代领导人的点赞,也是对中国未来充满信心的表现,让我们深切感受到实现中国梦的任重而道远。

  如果说2014年中国“深改元年”的成绩取得是来之不易的,那么2015年中国“世纪元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步履将是更加沉重的。粮食目标价格改革也许会遭遇“远山初见疑无路”的困境,但只要我们以坚定的决心和韧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改革试点,确保改有所进,“曲径徐行渐有村”的境界终会在勇者的拼搏中得以实现。作为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召唤必将凝聚亿万国人的改革共识,广袤的田野必将迸发出巨大的内生动力。正所谓“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