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准扶贫新政下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的思考

09.05.2016  10:10

对精准扶贫新政下

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的思考

                        ----桦南县贫困监测工作情况调查

近年来,贫困标准、扶贫政策不断发生变化,监测调查部门对农村贫困的程度、趋势也一直在监测。对于最新的扶贫政策、脱贫目标与现行贫困监测方法、制度之间的矛盾与精确程度问题,桦南县做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贫困监测调查工作抓住工作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强化开展贫困监测调查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桦南县贫困监测工作调查情况

从1994年开始,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方法,测定贫困标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系统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数据调查:一是全国6.8万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用来推算全国和分省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反映农村贫困特征以及贫困的各个方面。二是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的国家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和其它专项贫困监测调查,反映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和特征变化情况,评估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与项目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影响和作用。三是全国县、乡、村统计资料,主要提供区域发展的背景资料。随着扶贫开发的深化和发展,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系统,正实行由过去主要监测经济贫困向监测多元贫困拓展,包括:农民收入和支出,以农户收、支衡量的贫困规模和贫困程度,农户温饱与饮食健康,财产与生产设施,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扶贫项目的覆盖、实施的强度及效果等。

2016年,是桦南县全面打响“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谋划之年,也是开局之年。全县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牢固树立“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的工作理念,着重解决“扶持谁、谁来扶”的问题,以更明确的目标、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确保完成年度1.44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一是精准识别,精准定贫。年初,在全县8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全县9.975万贫困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共识别了建档立卡贫困户35357户、贫困人口98980人。(国际贫困人口52981人,省标贫困人口45999人)。贫困村贫困人口72734人,非贫困村26246人。其中:因病致贫13435户,37612人,占37.9%;因灾致贫9723户,27220人,占27.5%;因学致贫1520户,4256人,占4.3%。在此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共清洗30301人,新纳入29531人。其中符合条件的五保户464人,低保户9606人,残疾人贫困户1574人。

二是争取扶贫,项目落地。由乡镇组织各扶贫村,根据村的资源优势和种养殖习惯,确定产业扶贫项目,3月末前完成全县2016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库建立工作。省扶贫办已批复全县第一批产业扶贫资金1081万元,在明义乡奋斗村、桦南镇民富村和孟家岗镇先进村对肉牛养殖小区。现已由东北林业大学设计院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实地踏查,并已初步确定了设计方案,为如期启动施工做好了前期准备;2016年,省扶贫办批复我县砍块到县资金2400万元,计划在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通过抓好整村推进实施村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难题,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创造条件,补齐发展短板。

当前,在精准扶贫新政下,桦南县贫困监测调查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与研讨,得出了精准扶贫新政下如何进行贫困监测工作的部分见解。

新政策下精准贫困监测尚存在的问题

现行贫困监测制度与新政策的矛盾

现行贫困监测是以抽样得出样本,样本村再抽取10户,以季度报表、年末一次性调查表组成报表内容以推算全县农村贫困程度。就那统计部门监测调查来说,桦南县几年来一直以9个村共90户作为贫困监测样本,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程序报表。90户中并非全部贫困户。这种调查方式已经与新政策强调的精准扶贫精神相违背。

首先抽样调查已经不适应精准扶贫的定义。抽样的方法不能保证所有贫困户尽在其中,所抽中农户也不一定是贫困户;其次,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其他改善贫困户生存大环境等扶贫 专项资金 并不能直接体现用于某一贫困户中,也并不能直接改善某一特定贫困户生活,无法全面监测每一贫困户到底用了国家多少扶贫资金才脱贫;再次,全户搬迁至城镇或外地贫困户无法纳入本地各系统贫困户名单,脱贫帮扶成为盲区。

贫困户信息台账需进一步完善

全县个别贫困村建档立卡精准工作、建档立卡软件不完善。贫困户申请、信息采集表、清洗公示名单、贫困户初审名单、影像资料等相关档案整理工作不完善,没有做到户有卡、乡有薄、村有册。下一步,将因户因人施策,贫困人口信息逐一核实比对,务必做到贫困人口管理动态化、调整常态化。

3、贫困监测与建档立卡有待深度融合

长期以来,扶贫统计监测归属统计部门,扶贫建档立卡归属扶贫部门;管统计监测的不管精准到户,管精准到户的并未用上扶贫统计的数据。长此下去,“统计”与“扶贫”就成了“两张皮”、“两堵墙”。  从2005—2013年,全国扶贫系统部署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以求摸清贫困户底数,统计贫困人口数量。但扶贫系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数与统计部门贫困监测的贫困数量相差较大。精准扶贫呼唤二者有机融合,扶贫到户需要在“创新统计监测、抓好建档立卡”上取得突破。

4、扶贫政策和措施碎片化、短期化

中央25号文件关于精准扶贫意见出台后,随着扶贫开发由“广种薄收”、“大水漫灌”到“精耕细作”、“精确滴灌”的转变,围绕“如何找到穷人”、“怎样扶持穷人”,产生了两大需求矛盾:一方面,县及县以下到户到人的贫困数据需求十分迫切:扶贫项目通常在县及县以下实施,中央和省需要了解贫困人口在县及县以下的分布,以便更好地分配扶贫资金,确定大的扶贫项目。精准扶贫更需要贫困人口分布的具体地点,包括到户、到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现有扶贫统计监测难以满足需求:国家贫困监测体系对全国和省有代表性,对县以下代表性严重不足。通过抽样调查得出的贫困统计,只能是贫困数据,不能还原为具体扶贫对象,不能对应找到贫困人口具体在哪里,是什么户、什么人,扶贫扶谁的缺口很大。

扶贫统计监测是我们判断扶贫对象,评价扶贫成效,调整扶贫政策,制订宏观扶贫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扶贫部门的基础业务和基本功。但实事求是说,目前这项工作还不能适应精准扶贫形势发展的需要。由于“统计”与“建档”脱节,与“到户”脱节,贫困户、贫困人口不能有效识别,导制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不能瞄准“真贫”。

5、行政主导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精准扶贫急需完善扶贫统计与建档立卡制度,建好这一体系,犹如导航定位系统,帮助识别瞄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急需规范扶贫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为到户到人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到户、到人,精准扶贫,扶到真贫,这是世界性难题,历史性难点,也是新一轮扶贫开发的重点、起点、转折点。说到底,是以人为本、以穷人为本的扶贫核心价值观的张扬和体现,是真扶贫、扶真贫的初衷和依归,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必然趋向和正确选择。当前,就全国整体而言,建档立卡离精准扶贫的要求还有差距。没有一套细致的贫困识别方法,没有下一个步骤的制度安排,扶贫扶谁的问题就是无源之水。建档立卡是全国扶贫系统拿在手上着力推进的,如何识别贫困人口,在标准、程序、方法、依靠力量、经费保障、网站建设、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数据运用等,急需加大推进力度,急需与统计部门互动共享,急需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急需建立二者融合的长效机制。

对精准贫困监测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精准扶贫需要精准监测,监测的样本、内容都需要随之跟进变化。

1、全面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强化科学规范,分类建立贫困户名录库

精准扶贫意味着将扶贫工作单元从区域转向具体贫困户这一特点,新的贫困监测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县域内完整、全面的贫困户信息,并按统计标准分类,区别对待,监测其脱贫进程。县域内人口流动性较大,应完善“进退”机制,加强贫困户名录库动态管理,返乡贫困户、意外等因素造成返贫等农户需要及时增补进贫困名录库,使贫困监测工作更加精准。建议分为三类:一是确实没有劳动能力无收入的极端贫困户,二是劳动力不足,收入难抵支出的家庭,三是有劳动能力,但客观条件不利于脱贫的贫困户。

以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调查表各类数据合乎逻辑、客观事实。按时完成调查信息录入和数据上报工作,建好贫困户数据库,客观、公正的反映出贫困人口情况,为“精准扶贫”工作打好基础。

2、改革现有的贫困监测报表制度,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统计监测

建议改革现有抽样为全面调查,涵盖全部贫困户。程序设计以村为单位下实际贫困户为被监测对象,增加各种相关指标,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结构、住房、交通、饮水、教育、社保、技能培训等详细情况,能够进行系统综合分析,形成相关数据资料,既能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客观评估,也能对贫困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增强扶贫工作的前瞻性,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措施。每季度、每年脱贫户均应对应名录库中本户原始基本情况作出文字说明,然后将其剔除贫困名录库,直至2020年争取达到程序中贫困户全部剔除,贫困户全部脱贫。

3、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强化直接调查,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强化审核审查

按“摸好底、入好户”要求,组织有工作经验、熟悉村情户情的调查员入户调查。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结合特定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入户开展调查,摸清情况,动态监测,科学管理。对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和脱贫愿望进行多渠道的调查、了解、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紧紧围绕“防止遗漏、消灭差错、减少误差”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明工作纪律,抓好报表审核验收,加强数据审核复核,保证做到困难家庭一户不漏、一人不少,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贫困监测调查工作,为上级科学制定扶贫帮扶政策提供真实有效、可参考的依据。

4、加强部门沟通,提高监测调查数据公信力

长期以来,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由多个部门综合调查取得,如统计部门监测调查,扶贫建档立卡归属扶贫部门,包含贫困户的低保户扶贫属民政部门;虽然部门间有联系,但并未形成有机融合。精准扶贫政策后,精准扶贫急需完善扶贫统计与建档立卡制度,建好这一体系,犹如导航定位系统,帮助识别瞄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急需规范扶贫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为到户到人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相关涉及扶贫部门应加强沟通,以最真实的数据达到精准扶贫的目的,提高监测调查数据公信力。

5、加强贫困监测调查和分析工作

一方面,加强监测调查评估,建立精准的监测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数据采集、处理、分析能力;另一方面,加强调查监测分析研究。收入基层、收入调查网点,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情况调查调研,进行点面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客观反映全州扶贫开发成效、揭示矛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政策调整提供依据,为各级党政提供决策参考。

新的精准扶贫的政策,使得贫困监测调查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做到所监测的扶贫对象精准、真正涉及到贫困户的统计指标精准,得出真实、全面的统计数据,为达到2020年全部脱贫的伟大目标起到数据导航作用。

6、加大“互联网+”扶贫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桦南县商务局                                     

  2016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