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讲话精神凝聚奋进力量 推动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03.07.2021  10:15

  7月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将初心使命化作干事创业的动力,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
   要切实在深入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时代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抓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下半年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进一步掀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新热潮。要突出重点抓学习,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融入到下半年开展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中,运用多种形式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传播学习好声音,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检察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内生动力。
   要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规范司法、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永远信党爱党为党,更加自觉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抓政治建设与抓业务建设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要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和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夯实信仰之基。要以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扎实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省检察院在哈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副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