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宣讲团在省法院宣讲党代会精神

27.05.2017  07:13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景山主持报告会。 陈凡 摄


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副校长韩健鹏作宣讲报告。陈凡 摄


报告会现场。 陈凡 摄

    为深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5月26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宣讲团走进省法院,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副校长韩健鹏作宣讲报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景山主持宣讲报告会,省法院机关和哈铁中院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在省法官学院参加入额法官培训的全体学员认真聆听了报告会。

    韩健鹏从充分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及过去五年的成就经验,充分认清党代会提出的崇高使命,牢牢把握今后五年全面振兴发展的思想引领、工作要求、奋斗目标、重大任务和各项举措等方面,深入透彻地解读了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内容丰富,讲解生动,论述深刻,主题鲜明,对全省法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要再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热潮,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对政法、司法工作的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准确把握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自觉把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与省委振兴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有效对接,找准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省委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把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司法实践中,确保省委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改进干部作风,昂扬精神状态,提升工作精气神,大力倡导勤于学习好作风,树立严谨细致好作风,展现勤勉高效好作风,体现务实担当好作风,保持严格自律好作风,养成“工匠精神”和精细化的工作态度,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