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报道——省检察院】 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大会

30.11.2017  15:16
  11月28日,省检察院机关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大会。会上,中央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深入、系统地宣讲解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省检察院机关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主持会议。
 
    姜伟同志的辅导报告,从三个方面,分层次、有重点地解读了党的十九大主题,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以及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生动地诠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判断及演进过程,详细解读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对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非常深刻的解读,对于省院机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和指导意义。
 
    徐明检察长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实践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省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更是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全会出台了决定,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徐明检察长要求,全省三级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结合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提高学习的系统性,更好把握精髓要义。各级院党组书记、一把手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讲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讨论,带头深入分管部门和基层进行宣讲,以自身的行动引领广大干部迅速投入到学习中去。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搞好辅导。要充分发挥检察媒体特色优势,多角度、全方位,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其重大意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加强督促指导。特别是要围绕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帮助基层检察干警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省院领导、机关全体党员和直属分院中层以上干部340余人出席了辅导大会。